湘农业办种〔2012〕273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各品种选育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稻品种审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订了《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的术语与定义、内容与依据、审定条件和评价方法、审定原则和标准等。
本规范适用于湖南省水稻品种的审定。特殊稻品种(旱稻、糯稻、特种稻和特殊生育期的水稻)的审定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第44号令
GB/T 17891―1999 优质稻谷
DB43/T319―2006 水稻抗稻瘟病鉴定及评价方法
DB43/T505―2009 水稻品种稻曲病抗性鉴定及评价技术规范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转BT基因抗虫水稻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953号公告-6-2007
SN/T1202-2003 食品中转基因植物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
NY/T1433-2007 水稻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特征特性 character
品种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分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农艺和经济性状等。
3.2 丰产性 yielding ability
品种的产量表现,以品种在区域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的百分率及差异显著性表示。中稻和一季晚稻的对照品种产量低于同组参试品种平均产量时,以该组参试品种平均产量为产量对照。
3.3 适应性 adaptability
品种对环境的综合适应能力,以品种在区域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试验点的比例表示。
3.4 稳产性 yield stability
品种在区域试验中年度间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变化程度。
3.5 抗逆性 stress tolerance
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能力。
3.6 米质 rice quality
品种的稻米品质,包括加工品质、外观品质、蒸煮品质、食味品质等。
3.7 优质水稻 quality rice
达到GB/T 17891―1999《优质稻谷》所涉品种品质指标3级(含)以上的水稻品种为优质类型。
4 品种审定的原则
品种审定坚持公正、公开、科学、效率、安全、择优的原则。
5 申请品种审定的条件
5.1 经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的非转基因品种;
5.2 与现有品种(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审定通过的品种)有明显区别;
5.3 遗传性状稳定;
5.4 特征特性一致;
5.5 品种名称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6 完成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相应组别的两年以上区域试验,一年以上生产试验;
5.7 杂交组合其不育系应通过省级登记或鉴定。
5.8 提供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DNA指纹图谱和转基因检测报告;
5.9 申请品种审定的材料符合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要求。
6 审定内容与依据
6.1 内容
品种的特征特性、丰产性、适应性、稳产性、抗逆性、米质和栽培技术等。
6.2 依据
6.2.1 品种的基本特征特性、栽培技术以品种选育单位(个人)提供的结果结合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6.2.2 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稳产性、生育期、主要农艺和经济性状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6.2.3 品种的米质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6.2.4 品种的抗逆性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试验点的鉴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7 评价方法
7.1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
7.2 定量评价
根据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抗性鉴定和品质检测结果,对照附表的审定指标,对报审品种的各项指标进行审核,确定报审品种是否符合审定标准。
7.3 定性评价
7.3.1 品种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及现场考察中未发现有其他严重的种性缺陷。
7.3.2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委员采取实名制投票方式对经过定量评价的品种进行初审投票表决。同意初审通过的委员人数超过委员总数1/2以上的品种通过初审。
7.3.3 对初审通过的品种,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委员采取实名制投票方式对品种进行审核。同意审定通过人数超过主任委员会委员总数1/2以上的品种通过审定。
8、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9、本规范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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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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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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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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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或日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3%。生产试验不减产,优质稻生产试验减产不超过相应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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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3%。日产量不低于对照。生产试验不减产,优质稻生产试验减产不超过相应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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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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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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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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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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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早稻不能长于对照3天;
迟熟早稻不能长于对照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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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中稻不能长于对照6天;
迟熟中稻不能长于对照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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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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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质
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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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质检测达二等以上(含二等)的优质稻品种增加食味评价定等,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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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质检测达二等以上(含二等)的优质稻品种增加食味评价定等,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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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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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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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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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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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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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综合指数平均≤6.5且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7.0级、穗颈瘟病级≤7.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3.0级、穗颈瘟病级≤3.0级、抗性综合指数平均≤2.5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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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综合指数平均≤6.5且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7.0级、穗颈瘟病级≤7.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3.0级、穗颈瘟病级≤3.0级、抗性综合指数平均≤2.5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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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叶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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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
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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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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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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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诱发辅助人工接种鉴定,两年平均病级≤7.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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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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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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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期耐寒性中等以上水平,区试点记载遇寒潮青枯死苗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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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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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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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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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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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特殊灾害条件下,区试记载倒伏试点≥20%或有2个以上生产试验点倒伏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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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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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试种子杂交稻纯度不低于96.0%,常规稻纯度不低于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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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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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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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季(优质)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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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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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3%。日产量不低于对照。生产试验不减产,优质稻生产试验减产不超过相应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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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或日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2%。优质常规稻为对照,同等级常规稻比对照增产≥2%,同等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4%;优质杂交稻为对照,同等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同等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2%;生产试验不减产,优质稻生产试验减产不超过相应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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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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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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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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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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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长于对照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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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晚稻不能长于对照4天;
迟熟晚稻不能长于对照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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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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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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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质检测达二等以上(含二等)的优质稻品种增加食味评价定等,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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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质检测达二等以上(含二等)的优质稻品种增加食味评价定等,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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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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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50%。
|
整精米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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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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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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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综合指数平均≤6.5且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7.0级、穗颈瘟病级≤7.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3.0级、穗颈瘟病级≤3.0级、抗性综合指数平均≤2.5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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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综合指数平均≤6.5且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7.0级、穗颈瘟病级≤7.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苗叶瘟病级≤3.0级、穗颈瘟病级≤3.0级、抗性综合指数平均≤2.5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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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叶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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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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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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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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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诱发辅助人工接种鉴定,两年平均病级≤7.0级。
|
自然诱发辅助人工接种鉴定,两年平均病级≤7.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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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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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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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
耐低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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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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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高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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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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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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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特殊灾害条件下,区试记载倒伏试点≥20%或有2个以上生产试验点倒伏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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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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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试种子杂交稻纯度不低于96.0%,常规稻纯度不低于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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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