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安排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总储备量5000万公斤,重点储备以下种子:一是适宜灾后恢复生产改种补种的玉米、水稻、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作物种子;二是市场调剂所需要的玉米和水稻品种及其替代品种种子。
二、承储单位资质
承储单位必须有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具有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未发生过种子质量重大事故,信誉良好。承储单位以农业部发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分公司为主,无农业部发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省(区、市),以省级发证企业为主。承储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一年度。
三、报送要求
请你单位根据我部拟定的2013年种子储备计划(见附件1),结合省级储备,制定承储方案。报送材料包括:正式文件,承储计划申报表,承储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拟储备品种信息(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果为保护品种,提供植物新品种权授权书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各2份。请于1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
联 系 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吕小明
联系电话:(010)59193249
传 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附件:1.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
2.2013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
附件下载.xls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