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1月23日讯(黔中早报记者 许梦雪) 昨天,曾先生拨打早报热线5858000:我委托物流公司托运一批价值10万元的种子到黔西南望谟县,却因种子外包装在运输过程中沾染了沥青,买家退货,而货物受损更换包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担?我希望物流公司给个说法。
昨天下午3点,记者在贵阳市货运北站见到曾先生。曾先生说,他的这批水稻种子共25袋,是全新包装、完好无损托运的,可货到了以后,客户看到外包装上沾染了沥青,拒收货物,造成这笔交易失败。由于外包装上的污损也导致部分种子受损,无法进行二次销售,所以他要求物流公司赔偿10万元损失。
对于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污损,顺发物流有限公司的毛经理表示道歉。
毛经理说,他们通知曾先生取回货物时,曾先生让他们把外包装上的污渍擦干净,当时还协商更换外包装袋的费用由物流公司支付。
曾先生说,种子属于特殊商品,每个包装袋上有专门的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专门授权,是不能随便更换的。而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污损,不仅造成他违约,包装也需要生产厂家重新制版印刷。
至于赔偿,毛经理指出,曾先生托运的种子属于普通货物运输,未保价,他们是不能原价赔偿的。根据规定,在货物遗失的情况下,只能给予每件最高300元的赔偿。即价值10万的25袋货物,按照最高标准,曾先生也只能获赔7500元,且要把货物留下。
经过协商,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初步协议,由曾先生挑出未污损的种子,余下受损部分进行打折处理,物流公司先赔偿曾先生1000元的折价损失,免费将货物二次运送至买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