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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2  来源:宁夏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396
 
宁农办发[2013]3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牧(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扎实推进种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13年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附件

  2013年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集中整治种子市场秩序,强化制种基地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供种安全,推进种业健康发展,按照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工作安排,并结合《关于切实做好春耕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宁农(法)发[2013]2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深入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种子经营秩序规范行动、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整治行动”三大专项行动,努力确保种子数量和种子质量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营建公平有序的种业竞争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

  春耕备耕在即,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在春季供种和销售高峰期,对辖区内种子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与有关行业联合开展打假护权专项行动。一要加大种子质量抽检范围。在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要对全区蔬菜种子销售量较大的市县区开展一次抽查。对在2012年种子执法年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门市部,作为此次监督抽检重点,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种子企业,将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二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要及时立案,迅速查证,列出结案时间表,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于所有案件,要顺藤摸瓜,深挖源头,彻查到底,涉嫌犯罪及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四要加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要切实打掉一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对于发现侵权企业要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采用罚则最高上限加以严厉处罚。

  (二)开展种子经营秩序规范行动

  违法经营主体是假冒套牌种子的主要传播者。打击制售假劣、假冒套牌必须要狠抓违法违规经营主体的清理,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的清理。各市、县(区)要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联合工商部门,对市场销售经营主体进行逐一清理。开展全面资质清查,要及时公布有效期范围内和超过有效期限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名单,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不合格企业。对不办理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种子的行为,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之规定,联合工商部门严格清查,不符合条件的门市部和经销商要坚决取缔。

  二是全面开展种子市场检查。针对种子直销、送货上门的销售行为,粮食主产县要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覆盖辖区内全部经营门市部,并采取入户倒查方式(在农户家调查种子来源,经过查看票据,追溯违法经营种子行为),排查无证经营、假冒品种,抽查品种不少于当地主导品种的60%。县级要做到全面普查;市级要在县级普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是开展种源清查。及时开展种源清查工作,查看档案、进货凭证等,追踪品种来源,对于来路不明的种子要及时清退市场。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在种子市场销售高峰期将分组带领市级种子管理负责人对五市开展种子市场交叉检查,五市也要组织辖区内的县市开展交叉检查,积极开展种子市场打假护权专项整治行动。

  (三)开展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整治行动

  制种基地是确保农业生产供种安全的关键,也是滋生品种套牌侵权的源头,打击制假售假必须从种子生产源头进行治理。

  一是积极推进成立基地管理的组织领导。我区制种大县要借鉴甘肃河西走廊玉米制种基地的管理经验,吸取基地恶性竞争的沉痛教训,借鉴成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升基地监管效率,稳步扩大制种基地。

  二是加大制种基地排查力度。制种基地的市县种子管理部门要整合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强化对生产许可、基地面积落实和品种组合真实性的检查力度。今年,凡是申请办理生产杂交玉米种子的企业,一律提交生产品种组合真实性和非侵权品种的承诺书,对不提交承诺书的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同时在制种的关键时期,自治区种子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杂交组合亲本新鲜叶片,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从源头上打击和治理制种基地无证生产、品种假冒、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公开处理、曝光一批无证生产、假冒套牌的企业违法典型,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强大氛围。

  三是切实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普查。对中部干旱带及南部山区承担马铃薯脱毒种薯原种及一级种繁育基地开展检查,检查面积落实及脱毒种薯质量,确保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扎实有效的推进。

  四是切实开展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普查工作。各市、县(区)要以乡、村为单位对基地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地管理档案,了解掌握基地生产的基本情况,在审核生产许可时,要做到企业、品种、生产地块、面积紧密关联,为追溯管理打下基础。今年,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把我区列为杂交玉米制种基地重点监管区域,提请2012年基地抽查不合格的市县做好相关工作,把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1-2月)

  制定《2013年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及市场检查活动。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3年2-10月)

  2月-4月重点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

  3-9月,开展种子经营秩序规范行动。

  5-10月,重点开展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3年11月)

  对全区种子市场打假护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种子市场打假护权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种子市场监管的职责,明确部门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增强应急管理能力、主动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对监管不力、发生大案要案的地方,坚决予以通报。

  (二)集中整治,提高效率。在案件查处、市场抽查等工作中,要做好检查记录,收集相关物证,及时上报异常情况。部门之间要相互合作,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上下协同、检打联动的工作方法,集中人力、物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案件。

  (三)加强培训,抓好宣传。要加强对外法规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面,增强法规宣传的感染力。要采取送法下乡、进村入户、进城入企的方式,广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守法生产经营和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并及时报送专项检查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将选择时效性佳、图片文字优异的信息,登载宁夏种业信息网,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将对各有关市、县(区)的种子市场打假护权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和督察,重点检查督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落实、及成效。年终将对种子市场打假护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考评,并纳入年度种子管理奖先评优考核范畴,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各市、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于2013年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0日、11月1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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