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日讯(见习记者 陈玮)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选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良新品种的,每个品种扶持10万元,
根据意见,统筹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对花卉苗木生产加大扶持力度。新建种质资源圃、种子园、采穗圃、花卉制种场等10亩以上的,每亩扶持1000元;选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良新品种的,每个品种扶持10万元。新增智能温室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扶持100元;新增日光温室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扶持20元;新增露地花卉苗木面积100亩以上的,每亩扶持500元。
种植户销售自产花卉苗木产品的,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花卉种植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苗木产品出口,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按照有关规定进口优良品种花卉及其种子,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此外,济南市将试点开展花卉种苗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对申请贷款的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主体,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合理浮动贷款利率。对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贷款,按规定给予林业贴息支持。
到2015年,济南市计划新增引进、选育优良品种20个,新增花卉苗木生产面积4万亩、设施花卉50万平方米,全市花卉苗木生产面积达到16万亩、设施花卉达到80万平方米,新建和完善较大规模花卉苗木交易市场8—1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