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函〔2013〕8号
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为加强种子质量监控,防止假劣种子下田,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定于3月上旬开展2013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2013年市场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抽查范围是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门市部。省级重点抽查水稻种子,市、州、县重点抽查水稻、玉米、棉花种子;各级要重点抽查本辖区内当前生产用的主栽品种、2013年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主导品种、以及近两年种子质量市场监控和生产上反映问题较多的品种;要重点抽查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企业、上年度出现过重大田间损失问题的企业、近年被多次查处的企业或门店、受到多次投诉举报的企业或门店。
二、检测项目
根据检测资质和技术能力,扦取的种子样品要全面检测品种质量和播种质量,即品种的真实性、纯度,以及种子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
三、检测方法
净度、水分、发芽率和纯度检测方法执行GB/T 3543.3~6-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 1433-2007《水稻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样品采用湖北省征集的品种标准样品。
四、工作分工
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省级扦样、检测和检测结果汇总等工作。各级种子管理机构或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承担本辖区内种子扦样工作,样品的检测由通过省农业厅考核的检验机构承担,当地没有通过考核的检验机构的,可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检测工作。省级重点抓室内品种真实性检测,市州重点抓种子播种品质检测、田间纯度种植鉴定和两系杂交稻种子纯度室内分子检测,县级重点抓种子播种品质检测和田间纯度种植鉴定。
检测结束后,由市、州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抽检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于4月10日前上报省种子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合理安排,确保市场专项抽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依法实施。各地要组织学习《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实行统一抽查规则、统一判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抽检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抽检,如实记录,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上下协调,检打联动。针对当前种子质量状况,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重点作物、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门店的抽查力度,切实开展辖区内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建立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责,协作配合,做到质量抽检和依法查处的紧密衔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假劣种子下田。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