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闽农厅办〔2013〕59号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
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4月19—26日,全国将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了有效组织开展好我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周活动,按照我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情况,制定了《福建省201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福建省201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广泛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新品种保护对于品种创新和种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展示我省新品种保护及其推广应用的工作成效,重点宣传我省促进育种机制创新、加强新品种保护、提升品种创新水平、增强种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品种权文化建设,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9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保护知识产权,支撑品种创新,推动种业发展
四、活动形式
(一)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相关种子企业开展活动;
(二)由设区市农业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农业局开展活动;
(三)农作物种子企业独立开展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4月19日,在福州举办“福建省201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提升品种创新能力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探讨加强新品种保护、推进商业化育种、提升品种创新能力的对策与措施,加快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步伐。参加对象为杂交水稻种子企业、蔬菜种子企业的代表。
(二)4月20-26日,由省种子总站和省农业执法总队,组成“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宣传服务组”,深入重点种子企业和科研育种单位宣传品种权文化、品种权保护政策法规、商业化育种扶持政策等,并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三)4月19-26日,各设区市农业局在辖区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并组织种子管理和执法人员深入种子市场开展新品种保护的行政执法维权活动。
(四)4月19-26日,种子企业独立开展活动。一方面,向本企业员工宣传农业植物品种权文化、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展示本企业的育种成果、品种权保护及良种推广应用的成效,形成“尊重知识、创新品种、依法维权、服务农业”的种子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在销售网络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本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种,推广销售优良品种,促进农民增收。
六、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认识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宣传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既要精心组织,有声有色地开展新品种保护的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又要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省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和品种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