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种子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
扬州时报讯 (通讯员 袁锋 正风 记者 淳风) 昨天,记者从江都区物价局了解到,为保护农民利益,保持种子价格基本稳定,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江都区水稻种子生产、供求状况和市场行情,江都区物价局出台今年水稻种子最高零售价格,确保农民利益。
记者了解到,此次一共出台了24个适合江都区种植的水稻品种价格,其中该区主推的四大水稻品种每公斤最高零售价分别为:“扬粳4227”8.8元、“南粳49”8.5元、“武运粳24”8.2元、“扬育粳2”8.8元。记者随机走访了城区部分种子经营单位,发现这些单位均做到销售明码标价,并执行种子最高零售价政策。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销售情况,在零售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倒扣不低于1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持种子价格的基本稳定,确保种子质量,严禁发生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并做好种子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农户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到正规经营单位购买,同时索要发票,以便保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