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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现种子造假窝点 数量巨大涉及多个品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4  来源:人民日报-民生周刊  浏览次数:848
 

  借口改制

  《民生周刊》记者第一次到武陟县采访后,有关部门人士便多次打电话跟记者“沟通”,县委还派了一位人员到本刊说明情况,并要求不要公开报道,说案发粮库已经不是国家储备库,早在2004年就已经转企改制了。

  记者第一次在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库门前赫然挂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武陟○七一八”的大牌子。且案发当天,武陟县相关执法部门正是以“国家粮库、无权打开”为由,不予执法。

  武陟县县委人士说,粮库老牌子是因工作人员疏忽没有摘掉。这一疏忽达九年之久。当《民生周刊》记者再次来到案发现场时,“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武陟○七一八”门牌已经摘掉。不过“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武陟监管办事处”、“河南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中储粮专用仓”等牌匾仍然悬挂在办公室墙上。

  焦作市粮食局网站信息显示,武陟县粮食局詹店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始建于1952年,占地面积50亩,现有仓房31座,仓容量40600吨,是焦作直属库批准的委托收储企业,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武陟县粮食局提供的一份改制文件明确规定,詹店粮食储备库更改为武陟县詹店粮食储备库,保留企业原有的国家、省粮食储备库牌子。

  监管缺位

  作为储备库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武陟县粮食局又是如何对储备库进行监管的呢?

  武陟县粮食局办公室李主任告诉记者,粮食局对粮食储备库仅有“行业指导、政策执行、人事管理”的权力。

  李主任认定,储备库对外出租储备粮仓,是储备库的“经营”行为,粮食局无权干涉企业“自主经营”。

  然而,记者却在《武陟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看到: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社会的粮食经营主体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2009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注:“以上”包括本数)

  记者在焦作市粮食局网站上也看到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要按照国务院1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建设,督促尚未真正建立监督检查内设机构的市、县粮食部门尽快建立机构。

  难道武陟县粮食局在储备库转企改制后,就无需履行自己的职责吗?

  据记者了解,武陟县粮食局詹店粮食储备库发现的制售假种子案至今已近两个月,并没有相关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任何责任。案件涉及的监管、执法部门等也未在此次事件中受到任何影响。

  难道对造假事件负责的只有造假者吗?是谁给造假者开了“绿灯”,创造了条件呢?这或许是造假猖獗的真正原因。

  记者 马岑 高波涛 人民日报《 民生周刊 》(201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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