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农业办发〔2013〕4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陕西省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陕西省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击套牌侵权、规范秩序和查处大案要案为主线,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检打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种子生产基地和基层市场监管规范,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的利益,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粮食安全。
这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要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取缔一批非法经营主体,惩治一批品种权侵权行为,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基地生产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确保种子数量和质量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
二、检查与查处重点
(一)重点对象:参与基地套牌侵权,生产假种子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基层市场非法经营门店和流动商贩;出现问题较多或受到社会公众举报的企业和门店。
(二)重点区域:杂交油菜、杂交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种子生产基地县。种子集中的交易市场,26个产粮大县的种子市场及送种到村直销种子的乡村农舍。
(三)重点行为:基地套牌侵权、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市场无照经营的门店,采取临时关门、隐匿问题种子等躲避执法检查的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生产基地
1、开展基地检查。在生产关键时节,对杂交油菜、杂交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种子生产县进行拉网式检查,核查生产情况与许可信息是否一致,生产基地是否符合基本的检疫和隔离条件;抽检品种真实性,从源头上规范和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及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2、建立生产档案。开展基地普查和生产档案规范。制种县要对种子生产基地情况全面调查摸底,查清制种企业、面积、生产品种、地块详实方位等信息,建立电子档案。规范企业生产档案。
(二)规范经营主体
1、全面清理经营门店。结合春秋种子市场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逐一进行清查,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无证无照经营、侵权经营等违法行为。省外种子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委托总代理企业,应具有在陕经营该作物种子的资质。
2、跟踪监管不良记录企业。加强对执法年活动中存在假冒侵权、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生产、销售关键季节,深入基地、紧盯市场,加大对有不良记录企业的跟踪监管。
3、开展冬季企业督查。对已取得资质的颁证种子企业进行复查,查验是否仍具备相应的办证条件,对不再具备条件的予以注销。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抽取种子样品,进行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检测。
(三)检查种子市场
省上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春、秋季种子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各地市场规范情况,抽检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
(四)查处重点案件
对重点案件尤其是套牌侵权行为,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各设区市要督办区县查处种子案件,并限期结案。省上将组织对各地的督办案件进行交流评查,以提高和促进办案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3月-12月)。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省上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重点地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0日前)。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上报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是保障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组织开展打假护权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整合系统资源,理顺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检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必须立案查处,务求及时高效。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及时通报情况,利用社会资源办案。三是推进区域联动。对于重大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地和企业注册所在地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打击力度。四是强化上下联动。辖区发生重大种子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查处结果要在3日内逐级上报。省上由种子管理站组织实施,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形成上下联动的严打导向。各设区市每月28日前向省种子管理站报送案件查处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严打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打假护权专项行动信息,重点加强对品种侵权套牌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震慑不法分子。同时要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省上电话029-86520449)、网站(陕西种业网),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