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种 子 协 会
中种协函[2013]13号
关于2013年度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种子协会(种子管理站、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开始2013年度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中国种子协会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为主的会员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申报。
(一)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生产或经营3年以上,有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处罚。董事长、总经理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二、时间安排
5月30日以前企业整理编写申报书(申报书见附件),6月15日为省级信用评价初审小组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
6月底以前各省信用评价初审小组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要求的电子版)报送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评价工作严格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有序原则;各省级信用评价联络员要认真把关,秉公办事,指导企业申报;按程序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保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
联系地址:100125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联系人:田明军 电话:010-59194859
二Ο一三年四月七日
关键词:信用评价 申报 通知
抄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全国农技推广中心
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 2013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