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百余农户状告某种业公司四季豆种子赔偿款纠纷案,并当庭执行21万元赔偿款。
2011年2月,马某某、陈某、陈某某从被告魏某处购买临泽某种业公司的四季豆种子816斤,分发给甘州区沙井镇西六村、东三村、坝庙村及临泽县沙河镇花园村107户农户种植。到了采摘季节,因种植的四季豆不符合脱水蔬菜公司收购要求,四季豆无法销售。发现四季豆变色后,107户农户与临泽某种业公司进行了协商,但未达成赔偿事宜。2011年7月4日,107户农户委托市公证处对所种植的四季豆品种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对现场状况进行了拍照、录像,同时对部分农户地块面积进行了丈量、记录、现场勘验;同日,又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对107户农户种植的四季豆收益损失予以评估。市价格认证中心经现场勘验,对部分农户种植四季豆的地亩数进行抽查测量,确定每亩收益损失为2730元。2011年8月,107户农户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临泽县某种业有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271682.40元。甘州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临泽县某种业公司赔偿原告107户农户各项经济损失258332.40元。临泽县某种业公司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1月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主管院长当即召集合议庭法官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探讨。同时,要求办案法官注重案件处理的方式方法,以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基点,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力促案件能调解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审法官们连续数日多次为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法理、情感、道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摆事实、讲道理。终于,双方当事人被法官们敬业精神打动,先前坚决拒绝调解的态度有所松动,同意春节后共同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法官主持调解协商。
春节刚过,办案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艰难的调解工作。在双方代理律师协助下,二审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临泽县某种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赔付107户农户损失21万元的调解意见。107户农户当庭领取了各自赔偿款,并和制种公司负责人一一握手言和。(凌庆玲张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