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玉米种子单粒播种质量标准》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玉米种子单粒播种面积逐年递增,已成为玉米主产区的重要播种方式。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会同全国农技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对玉米种子单粒播种特点、质量指标和标签标注规范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拟定了GB4404.1-2008《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相关种子标签标注规定。现就《玉米种子单粒播种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于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2.传真:010-59193195;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玉米种子单粒播种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3年4月9日
玉米种子单粒播种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关于玉米种子质量标准修订内容
GB4404.1-2008《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第3章术语和定义,增加一项:
3.6 单粒播种种子
播种方式不是通过间苗定苗,而是采用单穴单粒的种子。
(二)第4章质量要求表2内容,修改为:
表2 %
作物名称
|
种子类别
|
纯度
不低于
|
净度
不低于
|
发芽率
不低于
|
水分a
不高于
|
|
玉米
|
常规种
|
原种
|
99.9
|
99.0
|
85
|
13.0
|
大田用种
|
97.0
|
|||||
自交系
|
原种
|
99.9
|
99.0
|
80
|
13.0
|
|
大田用种
|
99.0
|
|||||
单交种
|
大田用种(非单粒播种)
|
96.0
|
99.0
|
85
|
13.0
|
|
大田用种(单粒播种)
|
97.0
|
95
|
||||
双交种
|
大田用种
|
95.0
|
99.0
|
85
|
13.0
|
|
三交种
|
大田用种
|
95.0
|
||||
a长城以北和高寒地区的种子水分允许高于13.0%,但不能高于16.0%,若在长城以南(高寒地区除外)销售,水分不能高于13.0%。
|
二、关于《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一)第五条加注内容增加一项:用于单粒播种的种子,应当标注“单粒播种”字样。
(二)第十五条标签印制内容增加规定:“单粒播种”标注内容必须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