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7B220408201300229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农办种〔2013〕8号 生成日期: 2013年04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2日 生效日期: 2013年04月07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13年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发展计划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种子协会在粮棉油大县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推进种子管理部门看禾推介品种、农民看禾选用品种、种子企业看禾营销品种,从源头上解决品种多乱杂、农民选种难问题。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展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落实展示示范任务 2013年安排100个粮棉油大县(场)种子管理站(局)承担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详见附件1),展示示范品种应为近3年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每展示方品种不少于10个,每展示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每示范方品种不少于2个,每示范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展示示范田间地头设立统一标牌(标牌样式见附件2)。
三、加强技术培训
各县级种子管理站(局)应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人员,举办不少于5次的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观摩会;同时要加强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提出良法良种配套的具体技术措施,做到良种良法共同示范、同步推广。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站(局)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展示示范过程中的好作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加以宣传,扩大影响,为展示示范工作不断深化奠定基础。
五、及时总结报告
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本省展示示范工作的年中和全年工作总结,提出进一步做好展示示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别于6月底、11月底前将年中、全年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邮件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联系人:邹奎,电话:010-59193155,电子邮箱:zzjpzglc@agri.gov.cn)。
附件:1. 2013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承担单位.doc
2. 2013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方标牌样式.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