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处长马志强
刘念制图
本报记者 宋修伟
记者近日从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获悉,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中国种业“国家队”又添新兵。在去年确定32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又有包括北京金色农华、天津天隆种业等11家企业获批(名单附后),至此,按新修订的两证管理办法规定颁证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已增至43家。
“形成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集团效应,打造出我们的‘国家队’,这是实现种业强国梦的基本前提。”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处长马志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两证办法的实施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让“育繁推一体化”成为骨干企业的发展方向。
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为何要强调‘育繁推一体化’?简单讲,因为它更符合市场发展规律。”马志强告诉记者,从长远目标来看,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是建设种业强国、建立与农业大国相匹配种业位势的必由之路;从深层角度来说,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尤其是种业安全的立本之策。
“两证管理办法提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对于种业做大做强的促进效应十分明显。”马志强告诉记者,办法中关于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标准有11条,其中注册资金由原来的3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企业固定资产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另外,对科研设施、加工设备、仓储检测等硬件设施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这无疑提高了种子企业的准入门槛,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只有做大做强才是发展的根本出路。
截至目前,我国颁证企业已经减少至6296家,比国务院8号文件发布前减少了2500家,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59家,增加27家;3000万元以下的5792家,减少2487家。两年来,企业的信心显著提升,投资大幅增加,骨干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组建研发基地,推进基地建设,引进高端人才,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前十位企业销售额达到了109亿元,同比增长20%。
“育”的能力明显提升
种子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和众多经受着国际市场考验的产业一样,中国种业面临着跨国公司的巨大竞争压力,市场开拓之路步履维艰。究其原因在于育繁推三个方面脱节和不持续,导致育种技术这一产业核心竞争力积贫积弱。
据悉,新的两证管理办法对“育”有了更为苛刻的规定。比如,要求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必须有专门的育种机构,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年科研经费投入不得低于年利润的10%;自有科研实验室300平方米以上,稳定的育种用地100亩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经营量占公司经营总量的比例10%以上。
有不少企业和科研单位搞“科企合作”,但这样的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实力再强也算不上“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因为他“育”的能力不具备,品种是否为企业的研发能力所选育,是衡量该企业是否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重要指标。马志强告诉记者,“育”是核心,是关键,国际的成功经验证明,发展育繁推一体化,只有以企业为主体,从商业化育种突破,企业才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才能真正壮大种子产业。
据了解,国务院8号文件和新的两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企业自主选育能力明显增强,2012年,自主选育的国审玉米、水稻品种分别占60%和38%,新品种权申请总量突破1万件,企业年度申请量超过了科研单位。
锻造中国种业“国家队”
“两证管理办法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要求是‘过关’,不是‘选拔’,只要符合标准,达到条件,就给认定。”马志强告诉记者,虽说是过关式,但全国6000多家企业不可能都成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提高门槛的目的,是为了加快锻造一支国家队,提高应对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对于入选国家队的选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既做“加法”又做“减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扶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减免税政策,所有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只要符合这个条件,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就可以免征所得税,这就给企业做了一个减法;还有做加法,由财政部、农发行、中化集团建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总额是15个亿,对企业兼并重组、引进人才都是可以用的,这是做加法。同时还有保险,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就种业的保险问题也有了试点。还有农发行,对于“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种子收购贷款给予基准利率优惠。
“政策扶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并不是说别的企业不重要了,中国未来的种业布局必然是一个合理的梯队式结构:既要有大而强的骨干企业,又要有小而专的中小企业,形成相辅相成,唇齿相依的企业集群。这样的团队才会更有战斗力。”马志强说,需要提醒的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有5年有效期,5年后还要再进行一次换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就会退出;另外,在证件有效期内,企业有违法行为的,证件可能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