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聂艳林) 记者昨日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获悉,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全市产地批发市场也将全部被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同时,今年我市还将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单位实行实名制购药,实现高毒农药100%可追溯管理;农药产品实行网上同步备案,确保备案率达到100%。
“毒生姜”、“毒韭菜”等等,近年来频发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不与农产品投入品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此次开展的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重点正是集中打击我市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的行为。在培训班上,市农委主任由翠玉表示,活动期间,我市将集中力量,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农产品安全各环节,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广泛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敢在老百姓的食用农产品中违法违规地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一经发现,将处以最严厉的处罚,达到一定程度就应该罚得他倾家荡产。”有关业内人士这样说道。
近几年,我市累计侦破大案要案8起,查获不合格种子31.8吨,肥料481.3吨,农药15.4吨,收缴的高毒农药全部进行了环保无害化处理。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资产品需求量大,农资企业数量多。据统计,全市种子年需求量约为15万吨,农药年需求量约为0.6万吨,肥料年需求量约为30万吨。现有种子生产企业14家,农药生产企业28家,肥料生产企业120多家,农资经营业户4000余家,其中,高度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单位181家。对于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其法律、法规、标准也日趋完善,明确规定对监管渎职犯罪从重处罚。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培训班上,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顾正琦表示,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最高判死刑。同时还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各罪名的适用以及共犯的处理提出了明确意见,对监管渎职犯罪从重处罚。《刑法》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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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场未发现“潍坊峡山生姜”
本报讯(记者 聂艳林) 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市食安办会同工商、商务、农委和相关区市开展“潍坊峡山生姜”专项检查,紧急排查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生姜。截至目前,未发现潍坊峡山区产生姜流入我市,抽检样品中已出具结果未发现涕灭威农药超标产品。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来自潍坊等高危产区的生姜、大葱等索证索票,查验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已暂停媒体曝光地区的生姜、大葱上市,对市场留存的,已勒令下架、封存。据了解,目前我市主要批发市场生姜日成交量约6000余公斤,主要来自即墨、莱西、平度、胶州等地,开发区市场有少量来自寿光的生姜,其中三大蔬菜批发市场共有生姜批发业户19家,日销售生姜约1500公斤,货源主要来自平度、胶州和莱西等。
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专场宣讲
本报讯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突出,逐渐成为社区居民议论和关注的焦点。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环境,李沧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昨日邀请工商局、质监局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的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了一场题为“食品安全进家庭”的专场食品安全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灵活多变的授课形式,将容易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知识传授给广大居民,介绍了如何鉴别伪劣食品的方法,也教授了大家如何科学饮食,让大家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同时还针对“如何挑选蔬菜、 “如何识猪肉”别人造鸡蛋”、如何区分药物的使用方法”“等常见问题为居民答疑。 (本报记者)
食安地方标准清理年底前完成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国将在2013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废止相应的地方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通知提出,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与清理以及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各地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评估结果为依据,严格遵循工作程序,严把住立项关,及时公布地方标准,加强宣贯和跟踪评价。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充分利用风险监测数据,全面收集分析标准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
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体系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