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成都邛崃讯(通讯员 王敏)据悉,成都正式出台了《成都市水稻规模化生产奖励方案(试行)》,本方案首次将水稻制种纳入奖励范围之内。邛崃市农村发展局将抓住“方案”出台的契机,大力引进和培育水稻优良品种,支持制种企业在我市建立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创新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企业配套完善精选加工、烘干储藏等设施设备,全面提高杂交水稻规模化、标准化制种能力和稳定供种水平,力争将邛崃打造成为成都市最大的杂交水稻种子基地。
此次奖励方案将按照 “奖励规模化生产,规模越大、奖励越多”的原则,奖励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50.0—99.9亩,每亩奖励100元,第二档100.0—499.9亩,每亩奖励150元,第三档500.0—999.9亩,每亩奖励180元,第四档1000亩以上,每亩最高奖励200元。
根据《方案》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水稻规模化生产者必须同时具备5大条件: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规模化生产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生产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经营;独立承担生产风险,自负盈亏;向本市确认的稻谷收购单位每亩交售所产稻谷150公斤以上 (杂交水稻制种除外);全年秸秆得到综合利用。《方案》还规定,对查证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者,取消其奖励资格。
该方案暂将试行3年,通过对水稻规模化生产进行奖励,旨在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促进粮食稳定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