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种检[2013]1号
关于2013年种子检验员、检验人员考试考核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2013年种子检验员和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工作拟参加农业部组织的6月份的考试考核,请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报送至有关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将不予安排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检验员申请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种子检验员申请材料
种子检验机构检验员将申请材料(检验员资格申请表、受聘检验机构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务于5月31日前报农业行政许可大厅审核,通过后可通知参加考试考核;企业检验人员务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受聘检验机构工作证明报河北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以便统计安排。
初次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请准备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补考人员提交一份贴有照片的检验员资格申请表,并在表上注明补考科目。
三、其它事项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机构检验员申请材料请报送河北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5号,电话:0311-86213236,邮编050031,联系人:袁淑荣。
企业检验人员申请材料请报送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电话:0311-85053504,邮编:050031,联系人:谢华峰。
河北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