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小麦抽样工作的通知
(鄂农办函〔2013〕33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局(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小麦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3〕31号)要求,现就我省小麦抽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样品种
鄂麦18、鄂麦23、鄂麦25、襄麦25、襄麦55、鄂麦596、鄂麦352、郑麦9023、瑞星一号。
二、抽样数量
结合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县(市)、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和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情况安排抽样工作。各地抽样数量如下:枣阳市、襄州区、宜城市各4份,钟祥市、曾都区、云梦县、南漳县各3份,随县、老河口市、谷城县、丹江口市、汉川市、孝南区、孝昌县、广水市各2份,合计40份样品。每份样品8公斤。
三、具体要求
(一)及时上报联系人信息。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抽样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上报至省种子管理局质量管理科,联系人:马磊,联系电话027-87394014,电子邮箱seedtestwh@yahoo.com.cn。同时上报省农业厅种植业处,联系人:张琼华,联系电话:027-87661015,电子信箱:hb20080808@126.com。
(二)按时完成抽样和邮寄工作。严格按照农办农〔2013〕31号文件要求执行。抽样信息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同样品邮寄,另一份单独邮寄。各承担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样品邮寄到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宋敬可,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82108625。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