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种子经营门店信息进行普查造册登记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
根据5月23日我站下发的“关于报送万户千店百企种子市场整治行动春季工作总结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种子经营门店信息。各市要以县级为单位,在春季专项行动基础上,对种子经营门店进行信息汇总和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建成市级种子经营门店管理信息平台,为今后开展日常监管、信用评价和分类分级管理创造条件。
二、各市级种子管理站要对辖区内此次专项行动的千店登记表进行汇总并统一登记造册,于6月30日前连同总结报送电子版至我站执法管理科邮箱(SXZZGL@163.com)。
三、我站将对各市级种子管理站汇总登记造册的报送质量和工作效果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