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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6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浏览次数:123
 

    为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及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近日,农业厅下发文件,在全省开展清查行动。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粮食主产县要对辖区内所有种子经营门店开展信息普查和清查行动,确保不留死角;村级种子门店清查和进村入户清查应覆盖辖区内农业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

    据了解,本次清查范围包括全省5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县、乡和村级种子经营门店和流动商贩。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档案和台账,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齐全。对于种子来源记载不明的,要认真追查,一查到底;检查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规范;检查是否经营未经审定或已退出品种,是否存在越区推广经营,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

    本次清查行动中还将在全省健全种子经营门店信息,对种子经营门店进行信息普查并登记造册,记录门店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资质、经营种子等信息。将于今年12月初建设我省种子经营门店管理信息平台,为今后开展日常监管、信用评价和分类分级管理奠定基础。同时,针对入户直销比例不断提高的情况,组织执法人员直接深入农户,通过查标签、看发票、问来源、检质量等,逆向追踪问题种子源头,严肃查处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入户调查摸排违法种子经营信息,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商贩。省种子站还将于7月上旬对省内重点县(市、区)的清查工作进度、质量和实施效果等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县数10个以上,核查门店数不低于县域内门店总数的20%。
 
    各市(州)要在7月15日前向省种子站报送此次清查的种子经营门店普查电子信息和清查行动工作总结,1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所有种子经营门店普查电子信息。对于清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种子违法案件以及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报告省种子站。(省种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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