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300087)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简称“皖农种业”)因本年度收购小麦种子需要,拟向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申请800万元贷款,并申请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皖农种业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6个月,自皖农种业实际贷款到位之日起计算。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年度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国富浩华”)的《名称变更通知函》,国富浩华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瑞华事务所”),并于7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名称。此前国富浩华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事务所承继和履行。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