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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进一步规范玉米种子生产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金川区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176
 
  为加快金川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步伐,金川区多项举措进一步规范玉米种子生产行为。
 
  一、打击不法生产行为。种子管理机构加强对玉米制种基地的监督管理,对在收购中巧立名目、变相压等压价、无正当理由拒收玉米种子的企业和无正当理由不交售玉米种子的生产基地给予通报,将其定为失信企业和基地。
 
  二、规范种子生产合同。生产单位应与玉米制种基地的农户签定预约生产合同,合同要统一采用甘肃省农牧业厅印制的合同文本。企业和生产农户要严格履行生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种子管理部门对合同兑现情况依法监管,提高履约率。
 
  三、引导和鼓励组建种子生产协会。充分利用协会的组织优势在产业调研、决策咨询、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人才培训、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自律解决企业间强夺生产基地、竞相降价、恶意抬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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