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至7月,杭锦后旗公安局历时几月,成功打掉一个公安部督办的涉嫌生产销售假种子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8人。
2013年3月初,杭后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有人在陕坝镇及周边地区销售假冒的“瑞丰九号”西葫芦籽。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摸排,民警终于发现了生产销售假种子的窝点。经侦民警扮成购买者,与卖种子的男子进行交谈,该男子无意间透露出,他销售的种子是从临河的一个姓李的人的手上购买的。
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5月10日上午,民警对几家商铺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大量“瑞丰九号”西葫芦籽及“XH3688”、“XH3689”葵花种子,并依法将涉嫌销售假种子的刘某、吴某、高某刑事拘留。
民警分别讯问嫌疑人刘某、吴某、高某,3人均对销售假种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假种子是从临河人李某手中购买来的。办案民警立即前往临河抓捕李某,但李某已闻风而逃。民警做李某的家属及亲戚朋友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规劝李某投案自首。
在政策的感召和良心的谴责下,5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杭后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据李某供述,他一直做种子生意,经济效益不是很好。李某深知“瑞丰九号”、“XH3688”、“XH3689”、“X3939”是西葫芦籽和葵花籽的知名品牌,在全国享有盛誉,售价高,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李某打起了假冒“瑞丰九号”、“XH3688”、“XH3689”、“X3939”商标的主意。从2012年至2013年4月份,李某伙同高某、吴某分两次从甘肃进货,其中购进西葫芦籽4吨、葵花籽5.7吨,李某又从网上认识的白某(北京人)手中购买了大量的“XH3688”、“XH3689”葵花种子包装袋及“瑞丰九号”西葫芦籽包装桶,将买回的种子在吴某家中进行筛选,在高某家中进行分装、包衣,然后在巴彦淖尔地区进行销售。2011年3月至4月份,李某伙同甘肃的张某从甘肃省酒泉购买了7吨西葫芦籽,拉到张某的公司,分装成“瑞丰九号”桶装、袋装西葫芦籽,在甘肃省境内销售,李某拉回4000桶西葫芦籽,在巴彦淖尔地区销售。
鉴于案情重大,涉及地域广,为有效打击犯罪,杭后公安局将此案逐级上报,引起公安部经侦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经侦局领导对此案予以督办,指示内蒙古警方深挖犯罪线索,扩大战果。
目前,此案已成功告破,共抓获嫌疑人8人,捣毁窝点5个,查扣假种子10余吨,涉案价值800余万元。(巴彦淖尔日报社《黄河晚报》记者 安静 通讯员 马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