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关注高温热害防范种植纠纷的通知
鄂种管〔2013〕34号
各市、州、县种子管理局(站):
7月下旬以来,我省出现持续高温晴热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报,这种高温晴热天气还将维持一段时间,对抽穗扬花期的中稻、夏玉米及棉花生长极为不利,可能导致减产减收,引发田间种植纠纷。为及时掌握情况,防患于未然,现就关注高温热害、防范种植纠纷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关注
农作物田间种植纠纷原因很多,种子质量不合格、灾害性天气、栽培管理不当等问题,都容易引发田间种植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都有可能造成农民上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此次出现高温晴热天气的时段正值我省棉花、中稻、夏玉米等作物生殖生长和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很可能导致棉花蕾铃大量脱落,中稻和夏玉米结实率严重下降的情况。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预防高温热害、防范种植纠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调查和纠纷调处专班,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迅速调查,科学分析,及时行动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专班,固定专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调查在田作物的生育进程和表现,采取定点观测与普查相结合等方法,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和动态,科学分析、预测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田间种植异常情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及时受理,有序处理,把握舆论导向
农民利益无小事。一旦出现田间种植纠纷,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适时发布客观公正的信息,正确引导农民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高温热害,避免事后处理出现被动情况。切忌片面宣传和夸大影响,避免因宣传不当而激化、扩大矛盾。
二是积极受理各类种子案件、纠纷投诉,耐心询问相关情况和诉求,详细讲解解决问题的渠道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农民维权。严禁以“源头不在本地”等原因,将矛盾上交,甚至引导农民上访。
三是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对于田间纠纷投诉要在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查实情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田间纠纷的现场鉴定工作。
四是耐心细致地向投诉者提供法律咨询、技术服务和解释工作,争取农民理解支持,稳定农民情绪。
五是对减产严重的纠纷,要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种子管理机构反映,提出合理化的补损和救济建议,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杜绝因种子问题造成群体上访事件。
四、稳妥调解,依法查处,维护农村稳定
各地在处理田间种植纠纷时,发现确有种子违法行为(如未审先推、假冒伪劣等)的,要依法开展种子纠纷调处和案件查处工作。一是要依法组织开展种子纠纷调处活动。对待纠纷,不要拖、不要等,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种子法》第41条的规定和属地管辖原则,由当地的出售者先行赔偿,再向其他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严禁把责任层层上推,更不允许地方经销商“两头吃”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对存在种子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维护农村稳定。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