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的通知》实施方案
赣种字〔2013〕32号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3〕15号)要求,定于7月下旬到8月上旬对全省夏季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开展一次巡查行动,结合我省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的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加大种子生产过程质量监控力度,打击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
二、组织方式
本次基地巡查行动采取设区市种子管理局组织制种县(市、区)自查与省种子管理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峰、湘东、会昌、龙南等4个制种县(区)由省种子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根据农业部《通知》安排,将组织对我省制种县(市、区)进行抽查。
三、巡查内容
(一)品种真实性核查。田间检查制种亲本的真实性,核查实际生产品种与许可品种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生产假冒品种行为。
(二)种子质量控制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制种隔离区设置和制种田去杂是否合格。
(三)种子生产田巡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品种生产种子;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租借许可证生产、未经许可生产授权品种等行为。
(四)基地管理情况调查。调查种子基地生产秩序,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
四、工作安排
(一)各设区市组织制种县(市、区)自查。8月2日前,各设区市组织完成本辖区制种县(市、区)制种基地自查行动。
(二)省种子管理局督查。省种子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横峰、湘东、会昌、龙南等制种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配合做好农业部抽查。为了配合做好8月5-9日农业部对我省巡查行动开展情况的抽查,8月2日前各设区市务必将2013年本市制种基地基本情况、近年来制种基地监管总结和本次巡查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电子版报省种子管理局。
材料内容应包括:(1)2013年本市制种基地基本情况:本市杂交水稻制种县(市、区)名单、基地面积(分春制、夏制和秋制)、涉及制种企业、品种名称及面积、2013年制种基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等有关内容;(2)近年来制种基地监管总结:基地管理与质量控制,出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等相关内容;(3)本次巡查行动开展情况:检查方式、检查面积、检查总体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夏季基地巡查行动是2013年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抓手。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业务骨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基地巡查任务。检查规模不少于制种总面积的30%、制种企业数量的30%。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必须按相关要求认真进行检查,要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参加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拍照或复印留存制种合同等凭证证据,详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公正规范、不徇私情。
(三)及时总结工作。各地在抓好自查行动的同时,要围绕种子生产基地管理、种子市场供需、可追溯管理等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思考分析,形成高质量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和调研成果,发现问题及相关建议等,8月15日前报送省种子管理局。8月31日前省种子管理局将巡查行动形成报告材料,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联系电话:省种子管理局质量管理科 0791-86256742;电子邮箱: jxseedq@163.com。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