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城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涉嫌滥用职权批捕。据悉,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为其妻子薛玲经营的不适宜在方城县种植“新麦26”小麦品种在方城县推广,导致该县小麦减产2亿斤。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明知,擅自为其妻子薛玲经营的该品种在方城县推广,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新麦26在方城县大面积受灾减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自己也锒铛入狱。
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本。一个农业局副局长,自然深知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而他在利益面前没有做粮食安全的忠诚卫士严把关口,而是为了个人利益坑农害农,此次事件之后虽说刘会合已被批捕,合作社受到制裁,但是这背后的公权私用、公权滥用更值得警惕。
农民是从事第一产业的主要工作者,也是最朴实的群体,往往都是专家说啥种子产量高就买啥,“上头”说啥品种好就种啥。种子的优劣,关系到农民的收成与收入,也关系到市场的供应和粮食的安全,种子安全无小事,政府应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副局长是公家的人,这公家的人坑了农民,农民以后还敢信公家的话吗?
此次“黑种子”事件,首先农业局就有监管不利之嫌,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作为农业主管部门,不能因为假种子披着合作社的合法外衣,亦或是在种子的销售推广过程中有领导打过招呼、递过条子,就对监管放松警惕。因为一旦监管形同虚设,权力就会成为脱缰的野马。其次,农民也应提高保护意识,把好种子关,提前找到销售渠道,在事发之后能够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利益。
黑心局长利欲熏心种出“恶果”,自己因过受罚,政府公信力受损。其他领导干部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莫在河边湿了鞋,莫让金钱蒙了眼,莫让百姓寒了心。
(文/王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