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
为加大秋播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2013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鄂种管〔2013〕5号)的统一部署,今年8-10月,我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质量监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经审定、虚假宣传等种子违法行为,净化种子市场,提高种子质量,防止劣种下田,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分油菜种子专项检查行动和小麦种子专项检查行动,每个专项检查行动分两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阶段。8月份为各地油菜种子专项检查自查阶段,9月份为各地小麦种子专项检查自查阶段。自查期间各地组织好本地秋播种子市场的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开展好本辖区内的秋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地自查期间,省种子管理局将对部分县市进行摸底调查和暗访。
(二)督查阶段。督查工作由省局直接组织开展,时间为9月份督查各地油菜种子专项检查情况,10月份督查各地小麦种子专项检查情况。
专项检查行动期间,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秋播种子市场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作物:8、9月份为油菜,其中双低油菜为重中之重;10月份为小麦。
(二)重点违法行为:未审先推、假冒伪劣、非法经营。
(三)重点区域:油菜以江汉平原、鄂东为重点,油菜统供县(市)为重中之重;小麦以鄂西北和荆门为重点,襄阳为重中之重。
(四)重点对象:集中市场种子经营门店、批发商门店及重点乡镇的经营门店。其中,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企业、出现过重大田间损失问题的企业、近年被多次查处的企业或门店、受到多次投诉举报的企业或门店将是重中之重。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各级要增强秋播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检查力度,保障工作质量。各地要按照《2013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的具体部署,开展好本辖区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要扩大检查覆盖面,加大检查频率,油菜和小麦专项检查自查期间,确保每个专项检查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拉网式清查行动;结合日常监管,确保对辖区内源头企业的直销网点和种子批发商检查3次以上;确保所有固定种子门店全覆盖;确保种子质量抽查覆盖市场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商的80%,营造打假保秋播的氛围。
(三)查处结合,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神圣职责,种子管理机构责无旁贷。
自查期间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查自改,边查边改,查处结合,届时,省局将组织暗访组到各地检查,并通知检查情况,各地可依法采取预警、劝退、没收、处罚等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督查期间为整治查处阶段。届时,省局将组织专班开展明查活动,对发现的种子违法行为,一律现场开出《涉嫌种子违法经营行为记录单》,限期办理。对于明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不准预警、劝退,必须依法查处。
(四)抓好督办,确保整治效果。为保障整治效果,省级将向各市县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市级种子管理机构在做好直辖企业和门店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督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开展种子监管工作,敦促其及时查办案件、反馈信息,汇总情况,按时报送。省级明查活动结束一个月左右,我局将组织专班继续对原被检查区域采取“回头看”方式进行检查,重点督办《记录单》登记内容的办理情况,并将各地的立案率、结案率、办案质量作为省局考核各地种子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