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3〕226号)
有关市(州)农委,仁怀市农牧局:
为强化种子源头治理和种子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2013年《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方案》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的通知》安排,我委定于8月组织开展2013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二、组织方式
本次基地巡查行动采取市(州)自查与省农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黔东南州、铜仁市、仁怀市等地按要求在组织自查基础上,由省种子站对黔东南州和铜仁市杂交水稻种子基地、遵义市种子站对仁怀市高梁种子基地巡查行动进行督查,其他有关市(州)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种子生产基地巡查。
三、巡查内容
(一)品种真实性核查。抽检杂交稻、杂交玉米制种亲本的真实性,核查实际生产品种与许可品种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生产假冒品种行为。
(二)种子质量控制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制种隔离区设置和制种田去杂是否合格。
(三)种子生产田巡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品种生产种子;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租借许可证生产、未经许可生产授权品种等行为。
(四)基地管理情况调研。调研种子基地生产秩序,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
四、时间安排
8月5日8月15日,有关市(州)组织完成本辖区制种基地巡查行动; 8月20日前报送行动总结报告。
8月8日至8月14日,抽查有关市(州)制种基地巡查行动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夏季基地巡查行动是2013年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抓手。各有关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业务骨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基地巡查任务,检查规模不少于辖区制种总面积的30%、制种企业数量的30%。
(二)严格规范程序。参加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拍照或复印留存制种合同等凭证证据,详实记录检查情况(见附件2、3),确保公正规范、不徇私情、廉洁自律。
(三)及时总结工作。各地在抓好巡查行动的同时,要围绕种子生产基地管理、种子市场供需、可追溯管理等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思考分析,将调研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按时报送我委(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省种子管理站检验科 ,冯浪 李恩宏
电 话:0851-5282997、5285860
附件: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