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山港讯 日前,我县农业执法部门查获一起销售假种子案,因农户损失严重,销售者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7月底,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东陈乡农户施某投诉,说他种在幸福塘的100余亩大豆只开花不结果。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点,发现施某投诉属实,大豆长势虽然茂盛,但“花而不实”,几近绝收,初步估算损失20多万元。经调查,该批大豆“种子”来自安徽省,生产者黄某根本没有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受任何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生产单位委托进行销售,只是通过安徽籍宋某和石浦镇张某销售给我县东陈乡和定塘镇的大豆种植户,数量共600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县农业执法部门认定该批大豆“种子”为假种子,黄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7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种子,构成犯罪。目前,3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余建国 通讯员 孙莲 实习生 李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