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发〔2013〕51号】
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秋播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为引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向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我厅研究确定了2013年秋播主要农作物的主导品种,共13个。其中:油菜品种9个,小麦品种4个,并已向全省发布了品种公告。现就做好品种公告发布与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专人、专班,做好公告发布工作。各级农业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负责公告的领取和张贴工作,组织专人到乡村和种子经营网点张贴公告,确保不漏村镇、不漏经营网点。
二、加大优良品种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公告中的主导品种进行宣传,引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和优质种子;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做到良种良法配套,提高优良品种的生产效益。
三、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在秋播备耕期间,各地要组织力量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超范围试验种植、未经审定推广、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
附件:湖北省农业厅2013年秋播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公告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8月17日
附件
湖 北 省 农 业 厅
2013年秋播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公告
为引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生产向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发展,现将我省2013年秋播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公告如下:
油 菜:华油杂13号、华油杂62、华油杂12、禾盛油555、华油杂9号、中双9号、华双5号、阳光2009、浙油28。
小 麦:襄麦25、鄂麦596、襄麦55、郑麦9023。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种子经营行为;要因地制宜向农民推荐本公告品种,对机播和直播用种,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技术指导。
种子企业和种子经销商要确保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种子价格优惠,种子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依据品种审定公告全面准确地提供品种的特征特性、栽培技术、病虫防治及适宜范围等技术资料,并加强售后服务。禁止宣传、经营、推广未经湖北省审定或虽经国家审定但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湖北省的品种。禁止以湖北省2013年秋播主导品种名义宣传本公告之外的品种。禁止经营假劣种子。举报电话:027-87394443。
广大农民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用适宜本地种植的主导品种,到合法诚信的种子企业购种,妥善保存购种发票、品种技术资料及包装物等,并严格按照品种的配套技术要求栽培,减少生产风险,提高生产效益。
二〇一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