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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买高毒农药须实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3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62
 

  为保证食用农产品源头安全,黑龙江省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农药及使用、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在监管过程中,全省范围内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同时引导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生产经营。

  据了解,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重点查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的行为,以及农产品生产单位违规使用未经登记农药,特别是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对于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同时,加大了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如防范和清缴毒鼠强,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另外,鲤鱼、鲫鱼、鲢鱼、草鱼等主要养殖品种及重点出口品种等是此次整治水产品的重点,主要是查处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磺胺类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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