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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每年投入3.5亿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种子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9  来源:福建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235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周四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争取到2015年,有1-2个种子企业上市;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此外,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建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根据《意见》,福建省政府将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争取到2015年,有1-2个种子企业上市;继续扶持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应用于生产。
 
  同时,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新建连片规模的蔬菜、水果智能温控大棚和温室大棚给予补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生猪养殖环保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建设;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花卉智能温室建设;安排3000万元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扶持油茶示范基地的水平梯带建设等环节;安排设施渔业建设专项资金2500万元,重点扶持园区水产养殖池塘基础设施配套升级。
 
  《意见》强调,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四至等落实到户;总结推广土地规范流转的创新模式。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另外,要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培育建设15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意见》还指出,要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加快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此外,要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力争到2015年底前每个县(市)设立1家村镇银行。并大力拓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农户联保贷款额度可在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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