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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三措施规范农药经营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8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次数:210
 

  为切实履行工商“红盾护农”工作职责,维护区域农药市场安全,近日罗平县工商局板桥分局组织执法力量,采取三项措施,对辖区农药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农药经营行业制定了规范措施,为农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该分局清理无证照经营农药情况,严把主体资格准入关。分局通过拉网式的排查,对辖区农药经营情况摸底、数据整理、综合分析,规范经营台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及资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规范核准经营范围,进行“多照合并”。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经营农药的主体经营资格,辖区有较多的一个农药铺面既悬挂核准经营农药的企业分支执照又悬挂核准经营种子、微肥的个体执照的情况,分局对涉及这一情况的全部个体经营户及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对有条件的进行“多照合并”,将个体工商户执照依法进行注销,将企业分支执照经营范围核准为农药、种子、微肥销售,此举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农资市场,为部门监管及农民消费提供了有利平台。

  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分局在监管执法行动中重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有力查处,对于无农药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过期失效农药、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农药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板桥工商在本次整治行动中,共对辖区11户农药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查扣过期失效及侵权农药17件、34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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