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小麦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晋农种子发[2013]6号
有关市农委、种子站及种子检验机构:
为确保我省小麦秋冬种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种小麦油菜供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3〕19号)安排部署,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小麦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抽查种子生产企业仓库待销或种子门市部正在销售的商品小麦种子,检查种子标签是否规范,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调研小麦穗萌动情况,对种子发芽率进行动态监测。
二、工作安排
1、工作分工:本次抽查由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牵头,长治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等6家种子检验机构共同实施。其中: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完成品种纯度种植鉴定,长治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等5个机构负责样品扦取及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长治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抽查吕梁市,临汾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抽查运城市,运城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抽查晋城市、长治市,泽州县农作物种子检验中心抽查晋中市,永济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抽查临汾市。省、市种子站完成相关调研工作。
2、样品抽检:2012年抽查不合格单位为必抽单位。另外临汾市、运城市至少抽查10个门市部,其余市至少抽查5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抽查2个样品。样品重量要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样品最小量。扦样时要保留包装袋,复印或拍照留存进货发票或凭证、购销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据,并做好笔录。
3、时间安排:各承检检验机构于9月15日前完成样品扦取,9月25日前,向我站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包括小麦种子抽样检测情况、小麦穗萌动监测情况,并向省中心送达纯度种植样品,要求大田用种2重复各500粒,原种2重复各5000粒。
三、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程序合法。承检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申诉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公正开展,认真做好记录取证,妥善留存文书邮寄及送达凭证等材料,确保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结果书面通知生产商和经营户,并配合省站做好申诉答复处理工作。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秋季小麦种子供种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是2013年《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种子管理站及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选派业务骨干,加强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质量要求,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扦样员完成扦样任务,主动介绍小麦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检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扦样,否则以质量不合格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