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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假玉米种案圆满解决 农民获赔4.72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4  来源:兰州晚报  浏览次数:206
 

    兰州晚报讯(记者雒焕素)本报《假种子忽悠了凉州区九墩滩十墩村7户村民村民:“120亩的经济损失谁来赔?”》(9月25日A25版)一文刊发后,引起武威市、凉州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截止10月23日,假玉米种子一案得到圆满解决,7户农民共获经济赔偿4.72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凉州区种子管理站、九墩滩指挥部调查:王新朋系武威市农科院退休职工,是赵生伟(原武威市糖业烟酒公司下岗职工)的种子推销人员,今春经九墩滩指挥部十墩村党支部书记张金年介绍,王新朋、赵生伟到该村违法推销散装玉米种子,该村七组农户王宏等7人从王新朋处以16元/公斤的价格购买散装“改良335”玉米种子560斤,共种植商品玉米118亩。调查组技术人员现场对该7农户种植的玉米田的种子质量和品种进行了取点调查,从取点调查情况看该批种子纯度和芽率达标,但该品种的穗形、轴色和籽粒形状与玉米品种“先玉335”有明显差别,不能判定是何品种。因王新朋是武威市农科院退休职工,调查组建议该7农户到武威市农业执法支队反映情况寻找当事人,同时对王新朋和赵生伟非法经营玉米种子的行为及时向凉州区公安局报案,并委托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品种真实性进行鉴定。

    9月26-27日,凉州区农牧局安排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凉州区种子管理站组成专家组对十墩村七组王宏等7农户所种植的大田玉米进行测产。经测产,该村常规品种大田玉米平均亩产为820公斤,“改良335”大田玉米平均亩产为681公斤,减产139公斤。凉州区纪委责成九墩滩指挥部纪委对十墩村支部书记张金年推荐购买违法种子行为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凉州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王新朋和赵生伟违法经营玉米种子行为依法进行侦查。经查,今春该二人在凉州区九墩滩指挥部等地共销售散装玉米种子1640斤,涉及种子案款13120元,因该案案款达不到规定案值,且缺乏种子实物证据,该二人违法经营种子行为尚构不成犯罪,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凉州区种子管理站、凉州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九墩滩指挥部组成工作组,多次深入乡村组织赵生伟、王新朋与王宏等7农户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协调。10月18日,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赵生伟给王宏等7农户赔偿400元/亩,共赔偿经济损失4.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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