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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5  来源:东南网  浏览次数:168
 

      东南网11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近日出台。省农业厅将我省违反农业投入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种子、食用菌菌种、农药、兽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监控农资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对其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每年不少于3批次的执法抽检。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期限2年,对已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连续2年无违法行为的,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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