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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启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6  来源:吉林省农委  作者:丁晓云  浏览次数:174
 

  11月29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召开 “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具体部署吉林省专项行动。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对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长期以来,吉省始终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连续开展了“种子质量管理年”、“品种管理年”、“种子执法年”、“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加大了种子管理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种子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种子质量不断提高、自有品种的占有率有所上升,为吉林省粮食连续增产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在吉林省仍然重打未灭、屡禁未止,仍然是困扰吉林省种业发展的一个顽症,损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不但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严重挫伤了我国种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玉米水稻为重点品种,以制种基地和种子集散地为重点地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坚决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违法企业种子许可证,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重点做好七项工作:

  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农业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种子企业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存在侵权套牌、制假售假行为的企业,要在1周内全部收回违法种子,自行转商处理,主动消除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整顿。加强种子经营门店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种子集中交易市场、集散地、营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对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乡村,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倒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种子来源及购销发票等内容。三是全面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种子质量进行动态检测,新进种子要随时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召回;对涉嫌侵权套牌和造假的种子,要及时送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扩大海南种植规模的同时,加强对疑似问题有针对性的取样。四是严格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加强对门店的备案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五是切实加强品种管理。不但要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还要退出那些用于套牌的品种。六是全面开展基地清查活动。要加强种子源头管理,省内种子基地要加强生产许可管理,深入基地查资质、查合同、查品种、查质量。省外基地的种子要查来源、看标签、抽质量、验真实。七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农业部门要主动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及时交换案件查处信息,共同开展案件查处。对涉及面较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办理,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于文波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联防联打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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