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收购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66,113,952元收购陈艳宾等9个自然人所持有的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玉种业”)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可以使公司全面进入玉米种业板块,快速、全面开展玉米种子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种业战略布局,增强行业影响力。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班子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表决结果:经表决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1/2,议案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044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