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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审定范围扩大要求更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7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见习记者刘海英  浏览次数:334
 

  南方农村报讯 (见习记者刘海英)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发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自2001年发布实施以来,备受争议。近几年,行业人士通过各种渠道提出了对品种审定制度的修改建议。在之前的征求意见中,一些人还表达了改革品种审定制度,推行品种登记制度的愿望。
 
  新规的发布,为品种审定制度确定了基调:由品种审定制度过渡到品种登记制度短期内仍很难推行。对比原有审定办法,新规提高了申请品种的审定门槛,品种试验更为严格,对申请单位、审定单位及工作人员、品种退出条件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是品种审定制度的一种创新和尝试。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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