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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吃不吃转基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08  来源:新民周刊  浏览次数:227
 

新民周刊2014年第5期

    撰稿|张 峰 朱鹏程

  2004年10月有“农业诺贝尔”之称的世界粮食奖授予中国水稻育种家袁隆平,以表彰他在杂交水稻育种方面的巨大贡献。9年之后,2013年的世界粮食奖颁给了在植物转基因技术方面的三位先驱,三位获奖者在1983年几乎同时研发出了世界上最早的转基因植物,并在今后的三十年中,不断发展和推进了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食品已经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成了环境和健康的热门议题。它的出现,迅速地使大众的思想和观念分裂成了两个阵营:赞同它的人认为科技的进步能显著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而批判它的人则认为科学的实践已经走得太超前了。那么,什么是转基因食品呢?

  转基因食品,就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到某种特定的生物体中,并使其有效地表达出相应的产物(多肽或蛋白质),使其的性状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从而形成可以直接食用,或者作为加工原料生产的食品。

  转基因食品对许多消费者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对此缺少了解,对转基因食品有一种恐惧感,对它的安全性有很多质疑。一些批判者认为,目前我们对基因改造的研究还不够透彻。科学家们对基因调整后的结果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和精确的控制,这样的基因改变会导致有毒物质的产生,或激发过敏现象。

  更有一些消费者担心转基因食品的DNA与人体DNA发生重组,但事实上转基因的DNA占植物原有DNA的比例非常低,而且,食物中的DNA很难突破人体的消化系统和循环系统的重重屏障,进入人体细胞并插到人的DNA中。

  基因是一段DNA序列,通过载体导进宿主细胞,这段基因表达出蛋白质发挥功能,要么抗旱要么防虫或者增加产量等。我们食用转基因食品后,蛋白质跟DNA一起降解,蛋白质变成氨基酸被人体肠道细胞吸收,DNA(包括食物本身的和外源的)在小肠内被核酸酶、二酯酶、核苷酸酶完全水解为核苷酸、核苷、磷酸、核糖、碱基,而不以脱氧核苷酸形式吸收。人体内核苷酸有“从头合成途径”和利用游离的碱基合成核苷酸的“补救途径”。外源核酸不可能直接被人体细胞吸收利用,人体细胞中的核酸都是自己合成的。

  一种动物或植物食品,不论是传统的还是转基因的,吃下去都会被消化、排泄,自身基因不受影响。因此,千百年来,人们吃了鸡、牛、猪、羊,以及五谷、蔬菜、水果,并不会被“转入”动物或植物的基因。

  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是近20年的事,由于其蕴藏着巨大的价值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世界上第一种基因移植作物是一种含有抗生素药类抗体的烟草,1983年得以培植出来。十多年之后,第一种市场化的基因食物才在美国出现,它就是可以延迟成熟的番茄作物。一直到1996年,由这种番茄食品制造的食物,才得以允许在超市出售。

  西方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还没有正式种植转基因作物,到了1999年种植面积已达4000万公顷。全世界转基因种子的销售额在1995年仅为7500万美元,而1998年已飙升至15亿美元。

  虽然各国目前已经试种的转基因植物有上千种,可是获得政府批准上市的品种还不到百分之一。这说明各国政府对此仍采取谨慎的态度,在技术层面之外,还有生态健康和社会伦理等因素需要权衡。

  将信将疑的欧洲

  欧洲公众对政府批准的食品新品种将信将疑,自从发生了疯牛病、二英污染事件后,公众更是心有余悸。

  一项民意调查显示,79%的英国公众反对试种基因改良作物。这种担忧已在总体上对转基因产品在欧盟上市销售产生重要影响。实际上,它们已造成政府暂停批准转基因产品投放市场。一般说来,转基因食品的上市销售是广泛立法的主题。自1990年代初期以来,已制定共同体法规。批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的程序是相当复杂的,并且基本上需要成员国与欧洲委员会之间取得一致意见。欧洲委员会认为,现有法规以及新的提案将为在欧盟继续批准新的转基因产品铺平道路,并树立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信心。

  反对转基因食品的人涉及各种利益集团,从绿色和平组织到农场主协会等,他们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植物里引入了具有抗除草剂或除虫功能的基因后,它们所提供的食物对人体存有潜在危害。对这一点,支持派强调,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机构发现过转基因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

  第二,转基因技术有可能造成生物污染。有的生物技术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对销售给农民的转基因种子作了“绝育”处理。印地安那大学生物系副教授玛莎·克劳奇的研究表明,这种绝育基因有可能在无意中使其他作物也变成不育。

  第三,过于快速地推广转基因植物可能影响农业和生态环境。推广抗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可能助长农民过量使用除草剂,从而使一些非主要作物受到伤害甚至灭绝。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一直把这类非主要作物当作补充食物或作为饲料。美国渔类和野生动物管理署已发现有74种植物品种受除草剂影响而濒临灭绝。

  第四,有特殊功能的基因“流窜”到相近的野生植物品系中去,使之具有抗除草剂的能力而难以控制;或者使害虫体内产生抵御杀虫剂的抗体。另外,有些小型生物吃了具杀虫功能的转基因植物可能灭绝。支持派则指出,农业生产本身是就一种有损环境的活动,传统作物使用大量的农药、杀虫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反而可能大于转基因作物。转基因作物自身如果能够具备抗虫能力,农民可以减少喷洒农药,最后反而可能更契合生态多样性的维持,减小对现在的自然生态平衡的影响。

  这类争论在短时间内不易得出结论。关于转基因作物的争议应该说是一种正常现象。首先是新研发的品种本身还不完善,其对人体和环境的中长期影响尚待观察,人们表示担忧是有理由的。其次,总会有一些意识较为保守的人对新兴科技产物难以习惯,拒绝接受。再有就是受贸易利益冲突的影响,一些国家政府和利益集团利用转基因食品的不够完善而大打贸易战,使事情变得更复杂了。但科学前进的脚步不会因此而停顿。

  积极谨慎的美国

  在美国,转基因品种在其第一和第二大作物——玉米大豆中推广的速度超过了以前任何的非转基因品种。

  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目前美国大约88%的玉米是和94%的大豆是转基因品种。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迅速增长说明了种子市场和农民对转基因作物的认可。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的转基因作物重要集中在降低农业耕作成本,提高作物抗性,也就是说,与种植传统作物相比,种植转基因作物虽然不一定显著提高作物的单位面积的产量,但是农民的投入降低了,作物抗虫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这就从总体上增加了农民投资收益率。因此,转基因作物在美国的推广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障碍,迅速占领了美国种子市场。

  美国和加拿大的公众对基因改良食物的接受程度比较高。市场上的一些加工食品如早餐麦片、软饮料和啤酒等都已含有基因改良作物的成分。

  尽管转基因作物迅速得到了科学界和农民的认可,但是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消费者来说,很多人仍然心存疑虑。在美国,任何一种转基因植物从种植到进入食品供应链,要经过2-3家联邦政府部门的审查。美国农业部负责审查转基因植物是否能在田间种植,美国环保署要对转基因植物对农田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做出评价,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要对转基因植物整体的毒性、致敏性以及营养物质含量是否产生了变化进行监管。

  所有转基因植物的评估结果都可以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上查到。只有通过了所有这些通过测试的转基因植物才能被批准大规模种植,并进入食品供应链。一般来讲,一个转基因植物从研发到上市要经过大约13年的时间,平均耗费1.3亿美元。其中又大约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用于的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平均费用大约3500万美元。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评估某种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时依据的是“实质等同原则(substantial equivalence)”。在该原则下,如果转基因植物在致敏性、营养成分、有毒物质等方面与非转基因的同类植物无差异,那么它们应当被同等对待, 即如果非转基因植物被认为是安全的,那么转基因植物也被认为是安全的。

  目前,这个原则也是许多国家和机构判断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依据,包括加拿大、日本、联合国粮农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截止到2013年,美国FDA评估的148例以及日本的监管部门评估的189例转基因植物全部符合“实质等同原则”,被认为和它们的非转基因同类植物同等安全。

  标注,让美国人纠结

  相对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标注可能是美国人民目前争论更多的话题。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目前美国超市中约70%的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截止到2013年,全美共有三个州,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和华盛顿州,就是否标注转基因食品举行过全民公投。结果都是倾向于转基因食品不需要标注。另一方面,美国的另外两个州,康涅狄格州和缅因州,在2013年先后通过了法案要求转基因食品在超市中必须标注。

  从民意调查结果来看,美国的主流民意似乎是支持转基因标注的。大家的理由也非常简单,那就是对所购买食品的知情权。

  但是,如果上升到立法层面,强制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标注就没有那么简单了。首先,对食品标志的管理属于美国FDA的管辖范围。目前FAD对于已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按照“实质等同原则”进行管理。就是说,如果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那么就应该在标注问题上与非转基因食品同等对待。 如果强制标注,就会把这部分成本强加给转基因食品生产厂家。这样做对这些厂家是不公平的,涉嫌歧视转基因食品以及违法美国现行法律。

  实际上一些食品以及种业公司已经在准备对康涅狄格州和缅因州通过的强制标注法案提起诉讼。其次,美国食品标志的原则是标志应该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而且有价值的营养成分、致敏原或者有害成分等方面的信息。

  目前美国监管部门以及科学界的共识是,通过安全测评的转基因食品在这些成分的组成上与同类非转基因食品并无差别,只是单纯笼统地标注转基因食品并不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有效信息,反而有可能误导对转基因不太了解的消费者。因此目前,FDA对有转基因食品的立场仍是自愿标注。FDA和USDA的网站上提供了所有已批准的转基因植物及其食品安全的具体信息,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转基因技术还在飞速向前发展,更可控更精确的下一代转基因技术已经在美国逐渐研发并应用起来。

  实验室里的安全证据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在科学界已经有了明确的共识。在2002至2012年的10年间,据一个意大利研究小组的统计已有约1783例转基因植物安全性的研究,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没有发现转基因植物对人体和动物造成损害。少数的几篇转基因有害的报道,都被发现实验设计和结果分析存在重大缺陷,结果不能够被重复和采信。

  2012年9月年由法国人Gilles-Eric Séralini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发表了一篇研究报告,对孟山都的一个抗除草剂转基因玉米品种进行了2年的安全性评估。他们的主要结论是喂食了转基因玉米的大鼠比喂食非转基因玉米的大鼠更容易在成熟前死亡,而且肿瘤发生率高了20%到50%。

  论文发表之后,由于反响强烈,法国科学院迅速成立了独立的调查小组,对论文的实验方法和实验结论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指出,该研究所采用的大鼠品种以及统计方法有严重缺陷,所以试验结果并不可信。该论文也于2013年11月被杂志撤稿。尽管如此,这篇论文还是被反转人士作为最新证据,指控转基因食品上市前没有做过长期安全性检测,坚信食用转基因食品存在长期风险。

  实际上在这篇论文之前,已经有至少12篇的研究论文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了90天到2年的动物试验,12篇以上的研究对试验动物进行了多代(2-5代)跟踪。这些研究都表明转基因食品和同类的非转基因食品同等安全。

  链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9日实施。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第一次将转基因从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志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规定对转基因产品实施标志制度。第一批标志管理的转基因生物目录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4月8日颁布,7月1日起实施。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6月12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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