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三农”问题都是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也是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资。其中,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下称“淡储”)被业界誉为化肥市场“减压阀”、“蓄水池”,是国家为保证农资供应、平稳农资价格和维护农民利益出台的一项惠农政策。自2005年执行以来,淡储政策对促进国内化肥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化肥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笔者从了解的情况来看,不少企业反映国家淡储政策难以真正惠及地方中小肥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化肥行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淡储政策未真正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05年1月联合发布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国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据了解,国家淡储政策真正惠及到地方的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央企或大企业,而享受省级淡储政策的企业也并不多,实际承储量也不大。而且化肥生产企业是支农企业,本身就是微利经营,但随着煤炭、磷矿石、钾矿等化肥原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化肥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经济效益连年下滑,许多生产企业甚至停产。由于化肥省级淡储政策落实不够,好多化肥开工率严重不足,所以业内迫切渴望通过淡储政策的扶持来“过冬”。
实施淡储制度,不仅可以衔接化肥产销,缓解化肥企业常年生产与季节使用的矛盾,还能成为政府稳定化肥市场和价格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了加大小化肥企业的淡储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化肥产业发展,笔者建议:
一是完善淡储政策。各省发改委、省农发行在争取国家淡储政策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省级淡储政策,用足用好淡储政策,对那些有承储能力又有发展前途的中小化肥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降低准予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增大化肥淡储计划,让惠及中小化肥企业的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加快化肥产业发展步伐。
二是加大补贴力度。化肥贷款要及时投放,以帮助贷款企业赢得市场先机。希望加大承储企业补贴力度,保证企业保质保量完成淡储任务。各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和承储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省级化肥淡季储备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承储企业按政策给予储备利息补贴。(陈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