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商干部频向执法对象索贿 丢案卷报警致露陷
“下午一上班,我发现放在沙发上的某种子经营部业主石亮销售假种子的笔录不见了,一起丢失的还有石亮种子经营部的29本收据、账本和营业执照等材料。”2013年7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工商局南宁分局副局长魏平赶到南宁派出所报案,他对民警说,行窃人应当是石亮。
派出所民警随即打电话给石亮,让他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一件事情,石亮称其在外地。之后,民警时常拨打石亮电话,石亮均未接。8月13日凌晨3点多,石亮从贵州遵义开会回曲靖,住进某酒店,刚进房间,就被南宁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把石亮带回派出所,问其是否从魏平办公室盗窃过卷宗,石亮没有承认,当晚被释放。
“有意思的是,8月30日,石亮到麒麟区纪委举报魏平敲诈他5万元现金。”麒麟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唐雷告诉记者,“纪委随即联系我院,我院开始调查石亮,核查魏平是否涉嫌受贿。”
石亮讲,魏平以有人举报他销售假种子为由,处罚了他3万元,并以将案子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威胁,向其索要了5万元现金。而魏平拿到钱后没有按照承诺做,而是在工商部门处理案件时,又以相同理由威胁,向他索要15万元。“我觉得他做人太黑了,就从他办公室偷走了相关证据材料,让他没有证据再威胁我。”石亮说。
“了解这一情况后,我们从工商部门调取了魏平近3年来的办案卷宗,从众多受处罚的业主中选择了十几位有行贿嫌疑的业主,经过半月的走访调查,发现魏平还收受过执法对象陶建、胥明的钱财。”唐雷说。
提拔前后,从受贿到索贿
据唐雷介绍,魏平是学法律的,反侦查能力较强,开始拒不交代。当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问到他是如何办理陶建、胥明和石亮3人的案件时,他意识到自己的经济问题已经暴露,主动交代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在执法过程中收受执法对象石亮、胥明和陶建8.8万元的犯罪事实。9月17日,麒麟区检察院对魏平立案侦查。
魏平是2013年5月8日提拔为麒麟区工商局南宁分局副局长的,而他收受胥明、陶建贿赂的时间为2012年3月和9月,当时他担任麒麟区工商局寥廓分局巡查组组长。魏平交代,2012年3月和9月,他在查办陶建销售假酒、假冒洗衣粉案和胥明无证即擅自以“创意酒业公司”名义销售酒水案过程中,告知二人按照规定应当处以几万元至十几万元的罚款,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人为少交罚款,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分别给予他2万元和1.8万元现金及物品。收钱后,他利用职务之便只对二人处以2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结案。
2013年5月23日,魏平刚提升副局长半个月,就受理了越州农民方某的投诉,方某称其从某种子经营部购买的玉米种子出芽率偏低。次日,魏平和一工作人员到该经营部调查,提取了卖货单据、账本和营业执照等材料,并把业主石亮带回分局进一步了解情况。经调查,石亮销售的“洲元”牌濮单6号玉米种子是假种子。魏平就对石亮说,涉农案件都是非常严重的,处理比较重。“石亮请求处理轻点,后来我决定先让石亮交3万元暂扣款等候处理。”魏平交代。
5月25日,石亮交了2万元暂扣款,另外1万元申请延期15日缴纳。28日上午,魏平把石亮叫到办公室说:“你的货值有点大,销售假种子上百万元,按照种子法规定,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要这样整,我有糖尿病,家里有两个小孩在读书,还是把案子放在工商部门处理。”
“像这种案子,以罚代刑,我们要担风险。”
“我知道,我会感谢您的。”
“我现在手头有点紧,你‘借点钱’给我用用。”
“要多少?”
“5万元。今天拿给我,过了今天我就将案子移送司法机关,你就等着坐牢吧。”
石亮无奈,赶紧回家去凑钱。
一再搜查,收钱时十分谨慎
凑齐5万元,当天下午3点左右石亮背着一个挎包来到魏平的办公室。
“他进来后,我马上站起来关了办公室的门,然后问他钱准备得怎么样了,他说准备好了。”魏平交代,“我觉得石亮这个人比较鬼,我叫他把手机关掉。接着石亮从挎包里掏出用报纸包着的5万元递给我,我接过后放到自己的黑色包里。收取后,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又翻看石亮的包,发现了一只笔。我对石亮说,案子请放心,我会帮你处理的。石亮问申请延期缴纳的那1万元怎么处理,我说就不要交了。”
对于此情节,石亮接受调查时说法与魏平的说法高度一致,“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样做,后来才想明白了,是怕我录音录像,留下证据。”石亮说。
石亮回家后,魏平没再找他,他觉得此事就过去了。不料7月12日早上魏平又打电话将他叫到办公室,说他卖的种子中有17万元没有登记在农资台账上,要列为非法收入,还有他卖的“先玉335”种子是转基因的,还要罚款,不然就将案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如果想私了,再拿15万元给他,石亮不干。
快下班时,保洁员到魏平办公室拖地,魏平让石亮回去想想再说,于是二人一起下楼。到楼下后不久,魏平又带石亮回办公室在一份笔录上签字。“签完字我把笔录放在沙发上,我叮嘱保洁员拖完地后把办公室门锁起来,然后与石亮一起下楼。”魏平交代,当天下午一上班,他发现放在沙发上的笔录和相关材料全不见了,赶紧问保洁员,保洁员说:“上午你和那个签笔录的人走后不一会儿,那个人又回来拿走了,说是你让他来拿的。”
“丢了案卷,责任重大,魏平立即报了案,没想到却把自己牵了出来。”唐雷介绍,审讯魏平时他一再表示:“我收受石亮、陶建和胥明钱财的行为是受贿行为,是犯罪行为,也知道收受5000元就能立案,但是人在职场,身不由己,抵不住欲望和诱惑,最终没有把握住,以致走到今天,非常后悔。我愿意积极配合,积极退赃,请求从轻处理。”
“但为时已晚!”对于魏平的犯罪,唐雷感到十分可惜,“魏平曾被评为工商系统的办案能手,不到40岁他正值大好年华,但为了蝇头小利葬送了大好前程,实在让人痛心!”
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12月9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该区工商局南宁分局原副局长魏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4年春节过后记者获悉,魏平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除魏平外均为化名)(翟兰云 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