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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两会”关于农资的新提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7  来源:中国农资联盟  浏览次数:440
 

      “两会”期间,代表们就农资行业提出一些新想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资不要涨价过快。在3月7日的小组讨论中,河南省卫辉市唐应镇党委书记的吴金印委员说出了所有农民兄弟的心声。   

      本人在政协提案组了解到,加强农资价格管控是今年“两会”中的一大热点。

      由于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加大了农业生产的投入,惠农政策效应正遭到冲抵,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受到了打击。农工党中央去年在重庆调研时了解到,2005年上半年,重庆农用种子价格上涨30.1%、化肥上涨28.8%、薄膜上涨20.9%。据测算,仅因价格上涨,农民购买农资的费用人均多支出39.4元,而上半年落实惠农政策,农民人均收入仅增加33元。尽管2005年重庆市财政增加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民技能培训补贴等达6000多万元,但受益面太小,有近80%的种粮农民没有享受到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农工党参与调研的有关人员说,农资价格上涨过快,有成本因素、运输因素、需求因素、国际因素和管理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种子企业和经销户大多选择价格高、利润高的品种经销,人为划分专用品种和普通品种。而其实很多专用品种在生产上并没有多大优势,但价格比普通品种高出一倍以上。

      二、改革和完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有委员认为,农资供应和价格监控宏观性较强,总的趋势是要改革和完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逐步理顺农资价格体系,但目前需要平稳过渡,尽量避免农资价格持续上涨造成农民利益受损面和受损程度过大的现象出现。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采取综合性措施,打出“组合拳”,上下协调,各尽所能,才能收到实效。针对如何改革和完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农资生产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等问题,各民主党派及委员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三、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及时调节农资供求。农工党中央的提案指出,政府应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及时调节农资供求。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情况和淡旺季节差异,及时调节化肥等农资进出口。为防止2006年化肥大量出口,拉动国内化肥价格上涨,应继续对尿素、磷酸二铵暂停出口退税,继续对尿素征收季节性关税。

      四、建立农资经营准入制。谈到农资市场管理时,代表们认为,2006年,化肥市场对外国经销商放开,为保护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的利益,建立农资经营准入制十分必要。同时,政府应该对农资生产企业继续实行优惠电价、优惠气价、免征尿素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对国产和进口磷酸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尿素生产的主要原料无烟块煤实行最高限价,加强对煤电油运输的协调力度,对种子企业实行免征增值税。

      五、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杨邦杰委员说,2006年,国家将实施能源价格改革和铁路运价调整,适当提高化肥用天然气价格和化肥铁路运价,这将进一步推动化肥生产成本的上升,增加流通费用,影响化肥价格。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将理顺资源性价格上涨部分,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补贴给农民。

      六、鼓励淡储旺销,加大对淡储企业的信贷力度。关于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有委员提案,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淡储旺销,加大对淡储企业的信贷力度,并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适当扩大规模,增强其稳定市场、调控价格的能力。在农发资金中安排种子储备贴息。根据需要增加市级化肥贴息储备量,建立市级化肥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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