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7B030410201400129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蚕种违法所得问题的函
文 号: 农办政函【2014】15号
生成日期: 2014年02月18日 公开日期: 2014年03月04日
内容概述: 蚕种违法案件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蚕种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销售收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蚕种违法所得问题的函
浙江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要求明确蚕种行政处罚中违法所得认定的请示》(浙农〔2013〕45号)收悉。经研究,我部认为,蚕种违法案件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蚕种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销售收入。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