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2014〕7号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种子管理体系执法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
为加强全省种子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劣种下田,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湖北省种子市场体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省开展体系执法交叉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组交叉检查时间为1周。具体时间段为:春季3月10—20日;秋季9月1—10日、10月8—18日。
二、检查地点
全省各地县以上集中种子交易市场和主要乡镇种子经营场所。
三、检查内容
按照《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湖北省种子市场体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武汉市种子管理站、仙桃市种子管理局检查荆州市、潜江市。
第二组:荆州市、潜江市种子管理局检查黄冈市、鄂州市。
第三组:黄冈市、鄂州市种子管理局检查荆门市、天门市。
第四组:荆门市、天门市种子管理局检查襄阳市、十堰市。
第五组:襄阳市、十堰市种子管理局检查咸宁市、黄石市。
第六组:咸宁市、黄石市种子管理局检查孝感市、随州市。
第七组:孝感市、随州市种子管理局检查宜昌市、恩施州。
第八组:宜昌市、恩施州种子管理局检查武汉市、仙桃市。
各检查组排名在前的单位为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的牵头单位,排名靠后的为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的牵头单位。秋播检查第一、二、三、五、八组于9月1—10日以检查油菜种子为主;第四、六组于10月8—18日以检查小麦种子为主;恩施、宜昌自查秋播种子市场;神农架林区全年种子市场自查,省级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种子工作,连续出台政策、文件,规划种业未来,扶持产业发展,强调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也多次召开会议、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声势浩大的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检查方式、方法、安排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2月27日,农业部联合7部委召开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春季农资打假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并将组织督导组赴各地检查工作。本次体系执法交叉检查是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各地要站在维护种子市场稳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种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认真领会精神,制定可行方案,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发挥体系联查联动功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精心组织,加强配合。
省局成立由分管市场的局长任组长、法规科和质量管理科为成员的省体系执法交叉检查行动组织专班,负责协调、督导各组开展检查工作。各检查组为省局派出的检查专班,代表省局开展检查工作。各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牵头单位由1名分管种子市场监管(含市场管理和质量监控)负责人带队,负责本组活动的组织、联系、协调、检查安排和情况上报工作。检查组由3—4人组成(其中含1名质量监管人员),市级人员不足的,可从辖区内调配。各被检地方一方面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地种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湖北省种子市场体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接受检查和相关执法文书的准备工作。
(三)明确方法,确定范围。
1.检查方法。各组按“一听、二查、三记、四讲”的方法开展检查工作:
“一听”:所到之处首先听取各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和种子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查”:一查品种登记备案和质量监督抽查开展情况;二查市场,即查品种、查资质、查凭证、查档案、查标签、查主导公告张贴、查套牌侵权和假劣种子等情况。
“三记”:一记各地工作情况,尤其是好的经验、做法;二记市场真实状况,严格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填写好表格;三记涉嫌重大跨区种子违法相关情况,督促当地取证,反馈省局。
“四讲”:一向当地宣讲加强种子监管的形式和政策要求;二指出工作中和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三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提出处理建议和要求;四及时向上级反馈重大情况、复杂问题。
种子市场监管是法律赋予种子机构的神圣职责,也是防止种子隐患的最后关口。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涉嫌种子违法行为要明确要求当地种子管理机构认真整改,凡涉嫌未审先推的,一律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登记保存,立即立案查处。我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开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督导情况将作为单位评先和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通报批评。
2.检查范围。总体要求,平原县(市)检查覆盖率100%,山区县(宜昌、恩施、十堰)检查覆盖率80%。其中,春播检查覆盖被检市50%以上的县。每县查城区交易市场(批发商)、2个乡镇。每县确保抽查经营户10户以上。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本次检查是全省种子市场试行体系监管的第一年,检查的总结情况、统计填报的数据将作为今年种子市场监管专项的评比条件。各检查组要站在促进全省执法效能提高,规范市场行为的高度,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真实填写有关附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各组形成文字材料,连同相关附表一并上报省局。文字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当地种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种子管理机构采取的新举措,各地种子市场的清理整顿情况(需量化);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