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3日讯(记者 王渝)异地购买种子,结出的甜瓜不甜,不仅没卖出去,而且还亏损近26万元。文昌市工商局与江苏省工商部门联动,最终通过协商解决,种植户获得了10万元补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3月13日下午,张先生特意赶到文昌市工商局,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迟迟不愿松开,激动地说。
2012年,张先生从老家江苏来到文昌创业,在抱罗镇承包下一块土地种植甜瓜。当年,张先生便尝到了丰收后的喜悦,赚了近50万元。
2013年2月份,张先生分4次从江苏老家的一经营部买了甜瓜种子434包,前期尝试种植了85亩。
“甜瓜一般成熟期在60-65天左右。”张先生说,然而,到了摘挂季节时,他发现这次种出的甜瓜不仅颜色不一,而且出现了畸形,更要命的是这批瓜竟然没有一点甜味。
张先生说,第一年他在海南购买的种子是105元/包,而从老家购买的种子才8元/包,由于价格悬殊太大,他怀疑自己购买到了假种子。经过对比,他发现两次购买的种子虽然外包装一样,但厂家不同。
张先生说,由于当年甜瓜的价格在3元/斤,因此,他前后共损失了将近26万元。张先生多次给老家的经销商打电话,然而对方始终不愿接听电话。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文昌农业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文昌市农业执法大队和市农技中心前往张先生的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但由于张先生购买的种子是自带了一部分又邮寄了一部分,又没有凭证,因此,对种子的来源无法追溯,也无法对种子进行鉴定。农业部门建议张先生与种子代理商联系协调解决,必要时走司法程序。
一方面经销商远在江苏,一方面无法证实是购买到了假种子,面对辛勤种植的甜瓜遭受巨大损失,心有不甘的张先生最终向文昌工商部门进行了申诉。
“我没有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如此帮我。”张先生说,文昌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多次致电江苏省工商部门,希望对方给予支持。
“当事人毕竟在当地种植受损,哪怕有一线希望也尽量帮助。”文昌市工商局办案人员表示,经过两地工商部门的沟通联动,最终张先生于今年年初回到江苏,获得了10万元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