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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公安侦破"套牌种子"案 10余嫌犯落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2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作者:李想  浏览次数:570
 

[原标题] 吉林白城:护农保春耕 “套牌种子”被严查

  2013年10月28日,洮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黑水镇东安村房某某等10余人报案,反映同村的宋某某、韩某某等人于4月在黑水镇东安村、安定镇友谊村等地销售假“SH363”葵花种子,给百余户村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目前已成功告破。

  春种葵花秋无收

  洮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对受害人展开走访,并对农户种植的田间作物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村民耕种的葵花成苗率低、株形矮小、抗病性弱、果实颜色不正,与真正的“SH363”葵花大相径庭,且村民按照“SH363”葵花的生长周期耕种,秋后果实瘪子多,产量低,难以销售。

  随着调查的深入,受害范围也从黑水镇延伸到周边七个乡镇,受害群众从最初的十几人上升至130余人。为尽快查清案件真相,帮助受害农民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该局当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套牌种子”从哪来

  春播万颗种,秋收一场空。针对案情,专案组兵分四路展开调查。

  第一组民警围绕种子销售环节侦查确认,2013年4月,黑水镇东安村的宋某某从外地购进葵花种子后,通过当地村民韩某某、仲某某、王某某等人销售给黑水镇、安定镇、大通乡等地30户村民耕种,这些葵花种均存在颜色不正、瘪子多、产量低等共性问题。第二组民警抽取该种子样品留存,并委托洮南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鉴定,确认村民种植的葵花品种与通榆县某种业所销售的正品“SH363”葵花种为两个品种。第三组办案民警积极协调农业部门,解决种植农户的受损及民事补偿问题,全力挽回受害群众损失。第四组办案民警第一时间控制涉案嫌疑人宋某某、韩某某,并经依法审讯得知,这批种子是从甘肃的李某处进货,但案发时李某已经失去联系,问题种子的“出身”仍然是一个谜。

  三赴甘肃抓真凶

  2013年11月25日,洮南市公安局依据葵花外包装上的联系地址,分别向甘肃省九泉市治安支队和民勤县治安大队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种子来源及生产商、销售商资质等情况。甘肃警方很快回复,种子包装上的生产厂家为甘肃省某种业公司,但该公司法人已于2013年3月7日刊登声明:同包装的葵花种子为套牌产品,并非该公司生产。

  为尽快查出问题种子的源头,专案组民警先后三次远赴甘肃,经过不懈努力,今年1月10日,负责提供种子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甘肃落网并被解回洮南。2月25日,负责联系包装和灌装的嫌疑人张某在甘肃落网并被解回洮南。帮助宋某某销售种子的王某某、李某某等人也相继落网。在大量证据面前,宋某某对自己非法经营种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余嫌犯均落网

  经查,冒充“SH363”改良型的葵花种为甘肃某种业培育的“科阳一号”,嫌疑人宋某某通过李某和张某等人完成假种的采购和包装环节,同时利用同村邻里关系发展王某某、韩某某、李某某、宋某某等向周边的同乡销售“套牌种子”。

  在此期间,该团伙共谋取暴利百余万元,致使黑水、安定、蛟流河、大通、二龙等七个乡镇800余公顷的土地减产,经济损失近千万元。至此,以宋某某为首的生产、包装、灌装、销售为一条龙的特大跨省非法经营种子案成功告破,涉案10余名成员全部落网。130余户村民的经济损失也正由公安和农业部门全力挽回。(白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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