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文件
闽农种〔2014〕78号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种子企业加工及贮藏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申请(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应当具有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据此,为了加强对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和指导服务,提高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拟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计划申请省、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从事种子加工、贮藏的技术人员。
(二)《福建省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福建省种子贮藏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
(三)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持证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已离岗的,应另派员参加考核。
二、报名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种子企业。拟参加考核的技术人员用电脑填写打印《福建省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考核申请表》、《福建省种子贮藏技术人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2,可登入《福建种业信息网》下载),加盖送考单位公章,并附2张2寸白底彩色相片(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纸包好并用铅笔在纸面上注明单位、姓名,用于制作证书),于4月20日前报省种子管理总站种子管理科(寄:350003 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种子管理总站种子管理科收,联系电话:0591-87810049)。逾期或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考核内容
(一)种子加工:种子加工的意义、基本原理、主要工序;种子加工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性能及技术要求;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选型配套、操作调试和工艺流程等。教材使用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种子加工原理与技术》(马志强、马继光主编)。
(二)种子贮藏:种子的形态构造、化学成分、物理特性;种子的休眠与寿命;种子贮藏原理;种子仓库害虫、微生物及其防治;种子仓库及其设备;种子干燥、包装、入库;种子贮藏期间的变化、管理;低温仓库种子贮藏特点和管理;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技术;种子贮藏新技术及其应用等。教材使用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种子贮藏原理与技术》(马志强、胡晋、马继光主编)。
请参加考核的人员自行到网上或书店购买上述教材。
四、考核与发证
(一)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
(二)考核实行书面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及格者(60分以上)由我厅颁发《福建省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福建省种子贮藏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作为种子企业继续持有(或申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考核的具体时间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另行通知。
五、其它要求
(一)对于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种子企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给予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对于持证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已离岗或其资格证书已失效的种子企业,发证机关要按照《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对于违反上述两项规定,放松、放空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资质管理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我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福建省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考核申请表
2. 福建省种子贮藏技术人员考核申请表
福建省农业厅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