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2014〕16号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2014年春播种子市场体系执法交叉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种子管理局(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及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2014年3月10-20日,我局组织16个市(州)种子管理机构的同志分成8个组,开展了循环式体系执法交叉检查活动,共检查了16个市(州)、36个县(市、区)86个乡镇的种子市场或经营场所,随机抽查了552家种子经营门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作法和经验
今年是全省试行《湖北省种子市场体系监管工作方案》的第一年,也是检验各地种子市场体系监管能力的开局年。各检查组克服自身监管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等困难,组织精兵强将,围绕省局的工作部署、安排,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市场检查工作。黄冈鄂州组、孝感随州组上报材料齐全,情况汇报有深度、有广度,体现了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襄樊十堰组肯动脑、勤思考,对检查方法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宜昌恩施组逐县列举问题,工作认真仔细。各检查组不仅认真组织开展了本辖区春播市场的自查工作,还有效地安排好外出检查和迎接检查工作,实现了体系联查联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综合各组检查反馈的情况,去年底今年初,各级种子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农资打假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监控工作,且初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对种子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地农业部门都成立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当地种子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人员抓落实。恩施州在2月28日的州农业工作会议上,成立了州种子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农业局长黎华辉任组长,并对种子打假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被检的16市36个县不仅都成立了以种子管理机构为主的工作专班,而且还有43个市县明确了种子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共计412万元。
(二)加大宣传培训。各地都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种子法制宣传和培训活动,提升种子管理者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种子市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荆门市在年前召开种子代理商会议,明确要求辖区内代理商严格遵守“五不准”原则,即:不准采购调进未审品种、不准调进套牌种子、不准调进无纯度检测报告的种子、不准调进包装不规范的种子、不准调进无杂交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公司生产经营的种子。黄冈市在2014年3月11日的《黄冈日报》第4版整版刊登宣传信息,告知购种“六要六不要”,发布《黄冈市农业局2014年春播主要农作物品种预警公告》,并公布了黄冈市各县、市种子咨询举报电话。洪湖市组织全市300多名种子经营户进行培训,发放了《农作物种子购买通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十问十答》等宣传资料1500多份。恩施州电视台做了3期《种子市场专项清理》专题,结合法律法规开展街头宣传、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进村入户等活动,传递了依法治种的正能量。咸宁市开展全市种子管理系统法制培训,以案说法,轮训种子执法人员,提高办案能力。据不完全统计,16市36个县共举办种子法制培训班43次,培训人员12012人次;每市县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咨询台,接受咨询人数34404人次。
(三)强化质量监控。今年,各地全面加大了种子质量监控工作力度。恩施州及所辖县市开展了大规模的监督抽检活动,监督抽样222个,代表种子数量104.5万公斤,重点监控种子的发芽率,172个玉米样品中有4个不合格,50个水稻样品全部合格。荆门市监督抽查种子样品104份,接受委托检验种子样品65个,分子检测样品35个,已检测样品110个。钟祥市抽检样品207个,目前正在检测中。截至目前为止,全省计划监控品种6287批次,实际累计监控品种5887批次,累计市场抽查种子样品4668个,累计检测种子样品3747个(其中纯度分子检测样品170个),涉及水稻、玉米、棉花和蔬菜等作物,水分、净度、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合格率为99.0%。根据各地种子质量监控上报情况,省种子管理局已发出质量不合格种子预警通知7份,并责成相关种子管理机构加强违法种子查处工作,严防不合格种子入市下田。
(四)积极登记核查。荆州市对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农作物追根溯源,对各源头批发商经营的品种进行登记备案,掌握种子购销情况,共登记水稻、棉花等品种76个,代表数量368万公斤。潜江市针对今春种子销售的特殊情况,印制1万份《购种警示》,发放全市各区镇主要村组、种子经营门店,告知农民不要购买未审品种,慎重购买审定时间太久的品种,慎重跨县购种,尽量规避风险,同时配以宣传车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的方式进行宣传警示。荆门市在市场启动初期发出整改通知书220份,劝退种子26万公斤。据不完全统计,16市36个县共开展种子市场拉网式检查229次,检查门店11925个;入户倒查乡镇432个,涉及村组1432个、农户11110人;直管市场品种登记备案率在80%以上,直管市场主要经销商检查覆盖率88%;品种来源核查2860个次,代表数量1646万公斤。
(五)开展专项整治。天门市从2013年底开始了种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止目前立案近100起,没收种子1000多公斤。据不完全统计,16市36个县共出动执法人员7000人次,发放预警通知1700多次,预警劝退种子52万多公斤,登记保存种子3.6万多公斤,立案近200起,结案近100起,已处罚没款75万多元。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各地围绕打假保春耕开展了大量的种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效果,但是一些问题和隐患仍很突出:
(一)未审先推屡禁不止。虽然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加大了市场检查和登记备案管理的力度,但未审先推的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打而不绝。此次检查共发现涉嫌未审先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53个,其中,未经国家或省级审定的品种达31个,这些品种主要来自外省企业。
(二)非法经营隐患较大。部分原来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格的小企业在原证即将过期或刚过期不久的情况下,在种子生产基地非法生产、套购种子分装、销售,实施“最后疯狂”。更有甚者,采用旧瓶装新酒、借壳上市的方式,生产经营明知是停止推广的品种,采取低价倾销方式,扰乱了正常的种子市场秩序,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
(三)种子标签新乱凸显。种子标签呈现新的混乱趋势,由过去乱起商品名转变为乱使用“TM”商标,如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广两优96”,对外宣传申请的商标“两优龍占”、“两优凤占”;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扬两优6号”,宣传“海两优”;湖北荆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荆两优10号”,宣传“荆楚龍稻”等。
(四)市场监管工作地区间不平衡。从本次体系执法交叉检查上报和我局督导的情况看,大多地方能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品种登记备案、入户调查、市场检查、监督抽查等专项整治工作,但个别地方达不到要求,甚至有敷衍、应付之嫌。本次被检的52个市县,近四分之一的市县品种登记备案达不到要求,个别地方登记备案比例不到50%;近10个地方没按要求开展进村入户倒查工作;少数地方对直管种子市场主要经销商的检查覆盖率达不到要求,未审先推的行为较普遍,监管不到位。
三、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领会贯彻种子市场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去冬今春,国家相关部委、省农业厅连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发出系列文件,对今年种子市场监管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局也对各地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监控工作的目标、方式方法进行了再明确、再细化、再量化。各地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春季种子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严肃查处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杜绝假劣种子下田,切实担负起属地管辖的责任,确保不出大的种子质量问题和群体事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遵照属地管辖原则,全面履行本辖区内的种子市场监管职责。此次检查组未检查到的市、县,当地种子管理机构要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杜绝隐患。对检查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进行整治。尤其是对大型集中种子交易市场,要成立市场专班,明确监管重点,制定整治方案,确保直管市场所有经营门店销售的品种登记备案全覆盖,确保直管市场所有销售的品种质量监控全覆盖。凡发现涉及未审先推、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一律在第一时间登记保存问题种子,立案查处;凡来源不明、质量不清的种子一律不准销售;凡检测不合格的种子一律依法处理,坚决杜绝假劣种子下田。此外,要重点关注市场上销售的推广时间较长、种子价格偏低的种子,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好登记备案和质量监控工作要求,及时抽样、送检,监控品种真伪和质量状况;另一方面要认真核查种子标签,尤其要核查品种退出、生产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督促经营者及时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和经销台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速查处违规行为。我局将本次体系执法交叉检查中发现的各被检辖区存在的涉嫌种子违法行为相关情况线索转给你们(见附件),各级种子机构要一一对照,尽快调查,凡本辖区发现涉嫌违法品种的,一律先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登记保存,立案查处。初步查处进展情况,以市州为单位在4月底以前报我局,案件结案情况于5月底以前报送我局。涉及跨区取证案件,各地要充分发挥体系联查联动功能,积极沟通、衔接,各相关市、县应积极配合协查。要始终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对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切实树立种子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服务、引导功能。一方面,要适时开展警示约谈活动,对反映较多的涉嫌违法经营、不正当竞争的经营户进行约谈警告,告诫他们触犯法律红线、违法经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管理机构的做法,督促他们守法经营。另一反面,要密切关注近年来出现大户团购种子的现象,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选购良种。要在集中市场、重点乡镇发放、张贴《农民购种须知》,告诫农民不买散装种子,不买剪破小包装的种子,不买没有标签的种子;购买时要索要并保存好发票,发票要标注品种名称、数量和价格,大批量购买最好还要双方共同封存样品,以备开展相应鉴定和维权;购买合法品种,不购买夸大宣传品种,最好不要异地购买种子;告知农民对购买的疑似“问题种子”的查询方法和出现种植纠纷的维权途径,公布打假维权电话。通过合理告知,告诫农民谨慎购种,尽量避免购买问题种子,尽可能保存证据资料,以便出现问题时追根溯源。此外,对辖区主栽品种、俏销品种、近年问题频发的品种的大田生产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纠纷,依法查处案件,维护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稳定。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4年4月15日